roachc wrote:就是看懂了您那些話...(恕刪) 對啊!現在都是每週40小時,公家機關與私人企業勞工都一樣,但國定假日有的有放有的沒放,法令不統一,所以才要"建議推動修法"予以統一化。勞工在計較退休年金給付時,最愛提"一樣工作為何退休領的差那麼多"的齊頭式公平話,現在就來個齊頭式公平放假立法呼籲,看看反應如何。但你看看樓上的反應就知道,那份原本甚囂塵上、振振有詞的"公平",馬上變成"顧左右而言他",東拉西扯待遇退休的烏賊招數都使出來矇混主題了。就是一招讓他顯露人性啊~
widther wrote:要是不懂,何來之前...(恕刪) 先不論用國定7日假去換單週40小時作法對不對http://blog.24opening.com/hr/main.asp?mproductid=2352405&mpmid=2&mpsid=16其實在去年三讀剛過就有明示加暗示會砍7天假了我能尊重勞團想爭取更多權利,資方想緩成本墊高。但...聽到那種原本就單周40時了,憑什麼砍7天假的言論不于置評。我知道勞團在實施之前有爭過7天不能砍,但力道跟形勢在當時大家可能都沒在理會吧?等法令實施了,才來靠北配套不准實施? 哪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