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那自然較適用合理的標準就是...雙方都同意就合理有一方不同意就不合理其他非相關人等沒有什麼道理去主張他們誰合不合理 沒有共識最後就是給法官判你覺得法官會判多少?漫天喊價法官都會同意嗎?
老實說, 飛機的拍賣重點是引擎,引擎已經設定給金融業者走完清算,飛機的場地保官維修費8成大於飛機另外,興航的名目資產不可信,可信的話就不會貸不到錢解散了Ste100 wrote:stupidbowbow wrote:復興說他資產大於負債的(這是官方說法),那是假定飛機這些資產按他設定的價值賣掉,你看到有人敢接手他們的飛機了嗎?有飛機還怕賣不掉,我第一次聽說,,噗哧,,等著揀便宜的一堆,這也叫鬧,那大腸花叫什麼?造反?
1、1/5沒有全部錢都拿來,我們有三批,現在還在敲完代理航,不然客人沒飛機搭。2、現在他可以用勞資法,但大量解僱法呢?我們提出我們權益不能嗎?空服員簽約沒滿三年賠30萬,他預告這期間怎麼找得出差不多工作?如果找到勢必沒有失業補助,更何況年尾。飛機當初還在執飛的時候330就已經賣不出去了為何現在解散賣的出去?他這樣對我們他還有錢為什麼不能爭取我們可以爭取的如果說雙手一攤代理航不幫客人生氣怪誰怪的是我們不是林明昇說不幹就不幹復興空難你問林明昇有每天去現場嗎我們同事住台北的每天去,面對那些受難者、受難者家屬,誰不痛苦,但是林明昇呢林明昇從宣布解散我們在新聞上面看到他,就沒出現了今日協商他也沒出現只有執行長劉東明他在復興也待沒多久憑什麼說他也是受害者他家族賣800張票沒人查嗎
Ste100 wrote:奇怪的是,,,興航資產大於負債,每個員工給50萬,也才9億,給不起嗎?先付員工,再償銀行,最多最多貸款銀行團少了9億,有差嗎?小員工的50萬大,還是銀行團的9億大,熟輕熟重應該不難判斷吧. 這叫別人的錢不是錢...這種觀念很噁心...噁心...噁心.比林家差多了, 私心過重, 幸好不是給你搞..否則連骨頭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