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跟他們周邊集團接觸過,事情沒發生之前,他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地在想辦法提升業績,所有其他集團的員工都必須參與促銷。
第一:興航依法資遣,該給的沒少給。
第二:今天你們的工作別說是頂端但至少也是中上的份子,重點是你們都是年輕人!!怕找不到工作!??
第三:一開口要50萬真的很超過,一般資遣就算十年年資的員工你看他拿不拿的到50萬.....
第四:私人公司經營本來就是有賺有賠,今天掉了兩架飛機加上整個環境真的很慘 要收掉大家都痛苦吧,我是真的親眼見到他們很努力地想要救這家公司,但真的是無力回天。
浮世塵埃 wrote:
收費員 不反感 因為老闆是政府!!
國道收費員抗議
高公局指出,前國道收費員為屬一年一僱的僱用人員,民國95年起簽約時即在契約書上載明計程收費後將解僱,計程收費上路後雙方終止勞雇關係,高公局於法並無安置義務。高公局除發給收費員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已爭取加發7個月月薪報酬。
高公局指出,計程收費實施後收費員轉置,依ETC契約收費員可選擇由遠通公司媒合工作,除保障5年工作權,薪資保障不低於收費員最後一年薪資保障,或自行轉業由遠通公司提供5個月薪水作為轉職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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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可以說仁至義盡也可以說壞了規矩;不但加發7個月薪水,還要遠通電收幫忙轉職、甚至是提供5個月補償金。
簽約的時候白紙黑字寫清楚了,真的終止勞雇關係的時候卻又要政府把他們當成聘雇人員。
而且,這是資遣還是退休啊...拿了12個月的薪水還不知足。
這不是貪婪,什麼才是貪婪?
浮世塵埃 wrote:我想不出興航員工包圍林家或是公司的目的何在。
如果興航員工是包圍 林家 或者公司
我覺得很合理
不過就是一間經營不善的民營公司倒閉;林明昇剛接手興航的前幾年,也是有聲有色啊。今天如果生意做得下去、能賺錢,哪個老闆這麼無聊要搞倒閉?
更不要說興航工會提出50萬賠償金的訴求了;真的...沒有最貪只有更貪。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有的人會說公司獲利上面賺爽爽﹐ 虧損的時候就倒閉處理﹐ 這是沒有道德的﹐ 但在有限公司的制度下這卻是合法的。 今天投資公司﹐ 賺了好幾個股本﹐ 結果幾年後公司倒了﹐ 一切合法的情況下請問這些投資人有義務將之前分配的獲利吐回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