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有點對興航員工感到反感

我一直覺得台灣低薪,物價漲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很多企業老闆真的很糟糕!!但這個Case我是真的覺得那些抗爭的員工反感!!
曾經跟他們周邊集團接觸過,事情沒發生之前,他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地在想辦法提升業績,所有其他集團的員工都必須參與促銷。
第一:興航依法資遣,該給的沒少給。
第二:今天你們的工作別說是頂端但至少也是中上的份子,重點是你們都是年輕人!!怕找不到工作!??
第三:一開口要50萬真的很超過,一般資遣就算十年年資的員工你看他拿不拿的到50萬.....
第四:私人公司經營本來就是有賺有賠,今天掉了兩架飛機加上整個環境真的很慘 要收掉大家都痛苦吧,我是真的親眼見到他們很努力地想要救這家公司,但真的是無力回天。

浮世塵埃 wrote:
最近的新聞 興航員工所舉的抗議布條 上面寫的很無厘頭
怪勞動部漠視?
勞動部科長 閃人 就暴衝?
勞動部為什麼要跟你們談?
交通部 只是依職責分配航權 那些人 只是個員工 連航權也能插嘴??
如同我上面說的 他們針對興航林家 那是他們爭取權益
政府沒欠他們 為什麼要被指著鼻子罵


勞動部,不出來處理勞工的事?他們只負責領薪水?
只要是勞資爭議,就是跟勞動部有關...不然要找環保局?


浮世塵埃 wrote:
如同我上面說的 他們針對興航林家 那是他們爭取權益
政府沒欠他們 為什麼要被指著鼻子罵


我也沒欠政府的,為什麼政府年年跟我收錢?
不給錢還是我違法???
浮世塵埃 wrote:
收費員 不反感 因為老闆是政府!!

國道收費員抗議
高公局指出,前國道收費員為屬一年一僱的僱用人員,民國95年起簽約時即在契約書上載明計程收費後將解僱,計程收費上路後雙方終止勞雇關係,高公局於法並無安置義務。高公局除發給收費員離職儲金或資遣費外,已爭取加發7個月月薪報酬。
高公局指出,計程收費實施後收費員轉置,依ETC契約收費員可選擇由遠通公司媒合工作,除保障5年工作權,薪資保障不低於收費員最後一年薪資保障,或自行轉業由遠通公司提供5個月薪水作為轉職補償金
*********************************************************************
前朝可以說仁至義盡也可以說壞了規矩;不但加發7個月薪水,還要遠通電收幫忙轉職、甚至是提供5個月補償金。
簽約的時候白紙黑字寫清楚了,真的終止勞雇關係的時候卻又要政府把他們當成聘雇人員。
而且,這是資遣還是退休啊...拿了12個月的薪水還不知足。
這不是貪婪,什麼才是貪婪?

浮世塵埃 wrote:
如果興航員工是包圍 林家 或者公司
我覺得很合理
我想不出興航員工包圍林家或是公司的目的何在。
不過就是一間經營不善的民營公司倒閉;林明昇剛接手興航的前幾年,也是有聲有色啊。今天如果生意做得下去、能賺錢,哪個老闆這麼無聊要搞倒閉?
更不要說興航工會提出50萬賠償金的訴求了;真的...沒有最貪只有更貪。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廖奇恩 wrote:
我一直覺得台灣低薪,物價漲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很多企業老闆真的很糟糕!!

廖奇恩 wrote:
第一:興航依法資遣,該給的沒少給。


你們這些人真的很詭異,,,,

(低薪)有沒有合法?
22k有合法啊.......但你(覺得)低....所以.你老闆就很糟糕?

興航依法資遣?
照勞基法給最低.....但你(覺得)不低.....所以,興航員工很超過?

這是什麼神邏輯?

iijima_ai wrote:
不過就是一間經營不善的民營公司倒閉;林明昇剛接手興航的前幾年,也是有聲有色啊。今天如果生意做得下去、能賺錢,哪個老闆這麼無聊要搞倒閉?


你應該繼續想下去,,,,,

為什麼林明昇會選擇這種方式結束興航?

資產大於負債的公司,為什麼不願意好好的預告結束營業?

撐不到??,,,肯定不是.機票全退款了.

載出國的旅行團直接丟包在國外,
1800名員工,無預警失業,,,,林家就不怕集團內其它公司的員工怎麼看?
說停飛就停飛,上下游合作公司廠商怎麼看呢?,,,國產集團其它公司不需要(商譽)了?


林明昇,,,會這樣做,當然是針對性的,只是沒人願意點破而已.

浮世塵埃 wrote:
我不是局內人 但是...(恕刪)

充分證實了,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erwin_cat wrote:
懷念戒嚴的年代,現...(恕刪)



說得好,但是我覺得改個字更好,道義改成情意更好,因為道義的順序是理法情,而情義才是法理情,甚麼時候台灣才學會把法放第一位????
Armstrong Lo
現在的問題應該是公司倒了但老闆卻還是過爽爽﹐ 所以失業的員工無法接受﹐ 但公司倒了跟老闆是否還過爽爽有什麼關係? 這不就是有限公司的用意嗎? 僅於投資進去資本有責任限制﹐ 投資以外的私人財產跟公司是沒有關係的。 公司有依照勞基法處理就很好了﹐ 不懂還在吵什麼﹐ 以後公司就不能倒閉? 今天不管跟政府叫還是跟林家哭其實都沒什麼立場﹐ 因為今天就是公司倒閉了﹐ 沒錢了﹐ 員工成為這家 "倒閉"公司的債主﹐ 就這樣不是嗎?

有的人會說公司獲利上面賺爽爽﹐ 虧損的時候就倒閉處理﹐ 這是沒有道德的﹐ 但在有限公司的制度下這卻是合法的。 今天投資公司﹐ 賺了好幾個股本﹐ 結果幾年後公司倒了﹐ 一切合法的情況下請問這些投資人有義務將之前分配的獲利吐回去嗎?
私人公司都是這樣
公司跟工作沒有永遠的
隨時或某天對會倒閉或收起來不做了
也隨時會換工作 所以很多都想擠鐵飯碗考公務員
比較不會突然的失業
坂大如果你是興行員工你會怎麼想
頓失生計那種苦以及藍瘦外人是不懂低
媒體別再去草做人家老闆怎麼過
苦命員工趕快去找新工作要緊
財團和政府是同一掛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