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萬月退活不下去的退休高等公職?

國家可以垮,退休不能砍
一群自私自利的公務員

beviswu wrote:
民選首長
政務官
民...(恕刪)


砍退職金阿,不然要砍啥?


小大0804 wrote:
如果真的砍了!這些房市支撐點就會垮塌~然後會如何自己想
...(恕刪)


房價大跌.房價回到合理點大家都買得起房子..
可以換個思維想想
如果公務員有老闆那就是政府,政府資金來源=>勞工
老闆都可以喊說共體時艱砍我們薪水了
我們勞工可以要求這些領爽爽的人一起共體時艱嗎

你們要想想阿,今天不是眼紅你們領多
重點是你們領的那些錢全是我們人民繳的稅金阿
我們都過不好了,你們怎還能領爽爽
那叫22K的人情何以堪阿

beviswu wrote:
政務官並沒有月退俸...(恕刪)


政務官月退俸
---------
政務官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原)
法規類別: 拾參、退休(職)
第 一 條   政務官退職酬勞金之給與,依本條例行之。
第 二 條   本條例適用範圍,指左列人員:
  一、特任、特派之人員。
  二、總統府副秘書長、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三、各部政務次長。
  四、特命全權大使及特命全權公使。
  五、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及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六、省政府主席、委員及直轄市市長。
  七、其他依機關組織法律規定比照第十四職等或比照簡任一級之正、副首長。
第 三 條   政務官退職酬勞金之給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辦理。
第 四 條   政務官服務二年以上退職時,依左列規定給與退職酬勞金:
  一、服務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職酬勞金。
  二、服務十五年以上者,由退職人員就左列給與擇一支領之。
  (一)一次退職酬勞金。
  (二)月退職酬勞金。
  (三)兼領二分之一一次退職酬勞金與二分之一月退職酬勞金。
  一次退職酬勞金以政務官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代金為基數,每服務滿半年給與一個基數;未滿半年給與一個基數;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最高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
  月退職酬勞金,除本人實物代金十足發給外,服務滿十五年者,按月照在職相當職務政務官月俸額百分之七十五給與,以後每增一年,加發百分之一。但以增至百分之九十為限。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規定之一次退職酬勞金與月退職酬勞金,各按比例計算之。
  政務官服務未滿二年者,仍得以轉任政務官前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資,依其原適用之退休(伍)規定辦理退休(伍)。但政務官之年資,應併予計算。
---------
政務官18%
政務官任滿2年、年資併計、退職酬勞金存18%都是在民國88年以前就存在的架構,已適用多年,且於93年後就已廢止18%優惠存款,改為一次離職金了。
http://www.flickr.com/photos/skuldly/
因為他們考過試了,所以....不能怪他們啊~~他們考過試了~~~
當初也是公務人員自已亂搞,把自已的福利搞上天

現在砍一些福利就在那裏叫阿母,非要等和希臘一樣

才會認命嗎,應該要設上限,一個月最多只能領三萬才對
可以去看李來希說的12萬人上街這些軍公教是有多辛苦???

一個在新北當五等錄事的朋友都沒再唉了,這些老人是在唉什麼....人家都有到時可能都要超過65歲才能退休的打算了,所得替代率有70就偷笑了
san5432 wrote:
你知道公務員要爬到12...(恕刪)
現在勞工多繳一些,
等到要領年金時再跟勞工說,
你現在的生活其實比遊民好多了!
呂睿全 wrote:
國家可以垮,退休不...(恕刪)

勞退、還是軍公教的退休基金就算破產,國家也不會垮,
台灣又沒外債,頂多就是退休領不到退休金而已,政府現在不就
兩手一攤,叫你們自己跟老闆要了,現在改了幾十年後一樣破產,
政府也不會拿錢出來補了,何來國家垮台之說?更何況台灣是什國
有沒有國台灣人自己都搞不清楚了,既然都沒國了更沒有國家垮的問題存在,
沒有的東西是要怎樣垮?
韓國之前有垮掉滅國嗎?希臘有垮掉滅國嗎?更何況是沒外債的台灣。
嚇無知老百姓還可以,有點常識理智的人根本就不會被這種說法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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