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wannabe wrote:
24K也敢懷孕真勇...(恕刪)


搞不好老公薪水一個十來萬起...
人家工作是圖一個無聊 解悶
這種文章快變月經文了
老話一句
全民加稅救出生率吧
把責任推給老闆
這種事就會一再發生

大家每個月多付個幾百元
只要就職中懷孕就由政府補貼全額薪水
安心養胎生產


以勞基法來看當然合法,但是性平法呢?只有女人會懷孕男人不會,
而懷孕過程會有許多的身體不適還有產檢都可能會請假,
站在公司立場當然不希望員工懷孕,一旦知道員工懷孕開始找碴,
甚至逼員工離職或資遣,這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生小孩,這個國家就要垮了,
因此企業也有該負的企業責任,我也是建議去找當地勞工局問看看,
還有別說被資遣後再去找工作,沒有老闆會請孕婦上班的,這是常識,勞工局也清楚。

牛奶迷你兔 wrote:
想問問我該怎麼辦?這可以申訴嗎?


建議樓主在所在縣巿政府的勞工局問看看, 有專人服務的

牛奶迷你兔 wrote:
9月初進到一家新公...(恕刪)


建議你

先去勞工局申訴

公司雖然有給你資遣費

但一定要給你"非志願離職書"

這樣至少你還可以去申請投保薪資的6成

這樣也不無小補!

且這是你應有的權益

公司不給等於是吃掉你可以去申請失業給付的權益~這是可以告的!!


如果你要找工作又不是熟手.
需要時間適應人,
真的不建議到職3個月就懷孕,
對自己對小baby對公司都算不負責任
對自己.....明明需要時間適應確不做好防範
對小baby..懷孕初期有些根本都無法吃喝但你又有工作壓力
對公司.....需要幫手才請人結果搞得你變成老闆的包袱
一切真的是互相尊重.
每個人都有工作權,
但不能自己私人領域放大到要別人去承擔

汪汪說 wrote:
還有別說被資遣後再去找工作,沒有老闆會請孕婦上班的,這是常識,勞工局也清楚。...(恕刪)


為什麼呢?
這樣不是存心欺騙,跟詐騙集團的差別在哪?
見好就收,別搞那麼累

資遣,很多公司解雇人,從不給資遣費的

懷孕寶寶為重

休息一陣子,再找個小工作貼補家用

等到寶寶出生,身體調好了,再去工作也不遲

台灣之星4G wrote:
這種文章快變月經文...(恕刪)

+1
政府不想出錢,讓資方去承擔,本來就是不公平,眷屬的健保也是相同問題,不是每家公司都是鴻海、台機電,苦哈哈的資方也不少,全民救經濟並承擔責任,才是正道。

台灣之星4G wrote:
這種文章快變月經文...(恕刪)

建議保險公司開辦 員工懷孕險
只要員工懷孕都丟給保險公司處理

小店的雇主 太累了

政府立個法
讓生育率這種國家大事
丟給當時雇用到孕婦的小店
真是夠差勁

如果連育嬰假算起來
前前後後要搞2~3年
哪家店受的了
如果3年後 又連莊

沒完沒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