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 Night wrote:鄉下地方,能有固定工作做就偷笑了...你再跑去跟老闆GGYY,老闆就叫你回去吃自己了。 除在國外那幾年,我也一直在南部可能是我運氣好,待過的公司都依法行事。薪資職務所得也不因南北有所差別⋯職場是極度現實環境個人比較篤信薪資福利條件是靠談出來的許多職缺載明「依公司規定」,只能靠業主的良心就業市場天秤偏在資方那邊在不太健全保障與執行力的勞工制度下找符合理想工作,真的只能靠運氣與本事了
他們想法是:你不做還有很多人要做啦,不爽快走事實上還真的是如此,不然老闆比員工聰明怎敢這樣子搞就算台籍的大家都抵制他們也不怕啊,就施壓政府說都找不到工人快快給我外勞配額,不然我們要倒了或是要前進東南亞讓台灣淘空
cda05315 wrote:中南部很多都這樣亂...(恕刪) 這就是所謂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法律訂得再好有甚麼用?人民不遵守,則法律形同具文。政府自己也知道非典型勞工很弱勢,也知道一堆勞工因為雇主不願意負擔60~70%的勞健保,而自己去投保職業工會。這麼多職業工會,政府一清二楚啦...但是就是不作為。
也不過三四年前,高雄沒勞健保,不到18k的工作還不少,而且是月休四天。現在則是,給你24k、休6天8天,然後勞健保,好像就是良心企業一樣,要求你一人做兩人以上工作,操死就當衛生筷,年終都省了,反正條件只要比同業好一點,不怕找不到下一個新鮮的肝,
前陣子才跟外包廠商(高雄)的員工聊到勞健保這塊,貨運行有給與,至於6%新制提撥、年終獎金則是沒有;當然有人會說福利這麼爛,怎麼不離開,其實這家貨運行裡,就業弱勢就有好幾個(其中有2個是中低收),唸完私立高職就出來工作,學歷差,大公司不好進,再則家中經濟每月開銷不能沒這份薪水,出身貧窮難翻身。勞基法要實行確實,請把罰款給舉報的員工,要不然員工檢舉老闆搞到工作沒了,「不是每個員工都是台成清交畢業的,不缺工作」。
夢與理想的實現者 wrote:有時候不見得是弱勢...(恕刪) 南部工作不是很好找,尤其學、經歷差的更慘,家裡欠錢的,有工作做,即便待遇差,就只能忍著。記得民國100年剛回高雄找工作,去大寮某公司面試「課長職」,起薪才開4萬、責任制,連管理職的薪資都壓那麼低,基層會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