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錄事工作心得暨告發文


qiyunn wrote:
你的這種個性在機關...(恕刪)

這世道 ... 誰還會想當執業律師 ... 好多都轉任公證人了(如果考得上的話 ...)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常常有人酸我,或是...(恕刪)

首先令尊得姓陶 ...
judiciary wrote:
這世道 ... 誰還會想當執業律師 ... 好多都轉任公證人了

公證人也很不錯,
你說的是法院的公證人還是民間公證人?
大家應該還是習慣跑法院的公證處辦事吧?
做律師要看個性,
想我學長本來在當書記官,
靠上律師之後去外面執業受雇,
我看他做的挺開心的,
當然現在收入比當書記官高多了!
因為每一個案子都是一個挑戰,
幫客戶解決問題,
而不是像公家單位每天做一樣的事,
週而復始,
有一點無聊。
因為你我都很難義正嚴詞,所以我不會事後諸葛擺清高,懂嗎?
getyou wrote:
說得如此義正嚴詞,就...(恕刪)
Beamscool wrote:
文章太讚了備份一下...(恕刪)

你是故意的嗎????
整大家手機要滑得好累知道嗎?
真正勇於站出來的人會直接去按鈴申告,絕不會花時間在這裡取暖,我,也會給他支持;只是,樓主所認識的一些事情,是事情的全貌嗎??大家拼命備份全文,這味道可有趣了!
getyou wrote:
在體制內的既得利益者...(恕刪)
假設每個單位都像業界精實,那我相信你也混不下去,
舉凡一個小動作好了,光插隨身碟或限制上網這件事很多產業或單位是不行,
甚至24小時On Call無加班費,...
去看看這一個月行政院的資訊安全通報機制,有狀況的流程,
若帶到司法體系,那...如果有狀況就一支小過或警告,也不一定好做.

這跟政治也無關,找任何人來都會所謂的裙帶關係,什麼褲吏,
你以為褲吏沒有裙帶關係,別被政治表演所騙,也不要太理想化.

或許真的要改革,但那也是上面願意才行,至少不是你能決定,
你只能決定是否繼續作或跟他們一樣,或獨行俠.
其實當個考績乙的獨行俠,沒什麼不好,別人不按規定走,
但你可以按規定走.在社會行走靠自己.

法院裏面的事,其實就是小型的公務人員社會,你也會53歲的,
有一天有個25歲的小屁孩可能拿個攝影機把你的事給曝光,
那時你再想想你年輕時也有這種想法,理想不能當飯吃,

就像網友所述除非你爬上去再說改革,等你爬上去你會改革不了,
因為更上一位與你下面有裙帶關係,你在中間當夾心餅干,
甚至認真下去的話你會做不下去,要做下去就是隨波逐流或不管世事的獨行俠.

公務人員那一種環境不一定會好做,到業界那種精實也不一定好做,
特別是等你過了50歲那更是難做,除非你單身.
不過你有那張証書就看你的想法,續當公職或到民間,
有時年輕時跌跌撞撞多換幾個工作也好.

A00052 wrote:
.前言您好,幸會。...(恕刪)


佩服樓主勇氣

escudolin wrote:
版大擔任最簡單的收狀
也會被民眾提告 , 申訴 , 起口角
真是難以想像
這困難的社會工作 , 可能更不見容於你...(恕刪)


這麼說其實有點偏頗~

原因在於現在民眾意識抬頭,這包含好與壞兩種層面,真的有在公家機關第一線與民眾接觸過的人應該都多少能體會~


至於最後一句,個人倒深以為然~

換句話說~

樓主敘述的情況其實在民間企業也是換湯不換藥的在上演著;工作中最麻煩的一點就是要與不同的人相處~

getyou wrote:
在體制內的既得利益者,願意站出來揭發的人可謂英雄,
我自認是作不了英雄,
但我不會指著那些人的鼻子說你怎麼不作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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