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ry wrote:這世道 ... 誰還會想當執業律師 ... 好多都轉任公證人了 公證人也很不錯,你說的是法院的公證人還是民間公證人?大家應該還是習慣跑法院的公證處辦事吧?做律師要看個性,想我學長本來在當書記官,靠上律師之後去外面執業受雇,我看他做的挺開心的,當然現在收入比當書記官高多了!因為每一個案子都是一個挑戰,幫客戶解決問題,而不是像公家單位每天做一樣的事,週而復始,有一點無聊。
真正勇於站出來的人會直接去按鈴申告,絕不會花時間在這裡取暖,我,也會給他支持;只是,樓主所認識的一些事情,是事情的全貌嗎??大家拼命備份全文,這味道可有趣了! getyou wrote:在體制內的既得利益者...(恕刪)
假設每個單位都像業界精實,那我相信你也混不下去,舉凡一個小動作好了,光插隨身碟或限制上網這件事很多產業或單位是不行,甚至24小時On Call無加班費,...去看看這一個月行政院的資訊安全通報機制,有狀況的流程,若帶到司法體系,那...如果有狀況就一支小過或警告,也不一定好做.這跟政治也無關,找任何人來都會所謂的裙帶關係,什麼褲吏,你以為褲吏沒有裙帶關係,別被政治表演所騙,也不要太理想化.或許真的要改革,但那也是上面願意才行,至少不是你能決定,你只能決定是否繼續作或跟他們一樣,或獨行俠.其實當個考績乙的獨行俠,沒什麼不好,別人不按規定走,但你可以按規定走.在社會行走靠自己.法院裏面的事,其實就是小型的公務人員社會,你也會53歲的,有一天有個25歲的小屁孩可能拿個攝影機把你的事給曝光,那時你再想想你年輕時也有這種想法,理想不能當飯吃,就像網友所述除非你爬上去再說改革,等你爬上去你會改革不了,因為更上一位與你下面有裙帶關係,你在中間當夾心餅干,甚至認真下去的話你會做不下去,要做下去就是隨波逐流或不管世事的獨行俠.公務人員那一種環境不一定會好做,到業界那種精實也不一定好做,特別是等你過了50歲那更是難做,除非你單身.不過你有那張証書就看你的想法,續當公職或到民間,有時年輕時跌跌撞撞多換幾個工作也好.
escudolin wrote:版大擔任最簡單的收狀也會被民眾提告 , 申訴 , 起口角真是難以想像這困難的社會工作 , 可能更不見容於你...(恕刪) 這麼說其實有點偏頗~原因在於現在民眾意識抬頭,這包含好與壞兩種層面,真的有在公家機關第一線與民眾接觸過的人應該都多少能體會~至於最後一句,個人倒深以為然~換句話說~樓主敘述的情況其實在民間企業也是換湯不換藥的在上演著;工作中最麻煩的一點就是要與不同的人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