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罷工懶人包 看看台灣勞工素質


大鍋大 wrote:
華航機師一個月薪水我都要做一年不吃不喝才有了
真的差好多


而且每月飛行才60~70小時
一般勞工沒有200小時也有100小時

等等大概又有人叫我怎麼不去考機師XD
lsw24444 wrote:
而且每月飛行才60~70小時
一般勞工沒有200小時也有100小時
...(恕刪)


你可能考不上機師,但很適合到政府當官。
飛時和工時相比?和「手握方向盤上」才算工時的說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桃園香港來回飛時大概3.5小時。從報到開始到下班,正常狀況至少7.5小時。遇到來機晚到、航管、氣象因素,常常會拖延到8、9小時。
待命隨時準備被抓飛的時間,也不計入飛時。
aoc987 wrote:
桃園香港來回飛時大概3.5小時。從報到開始到下班,正常狀況至少7.5小時。遇到來機晚到、航管、氣象因素,常常會拖延到8、9小時。
待命隨時準備被抓飛的時間,也不計入飛時。


講的好像每天都在颱風天一樣
航班都是排好的 除非天候有問題
不然根本不會有待命隨時被抓去飛
而且就算天候有問題 比如起大霧
也不可能霧一散掉一好立刻飛
至少也要觀察好幾個小時確定無誤
根本算不上隨時待命
警察 警消那種隨時有意外都要立刻趕去顯場
24H全天待命,難到你要說他們月工時720小時嗎

有在打火 有在抓壞人才算工時?

以基層員警為例,薪資大概6~8萬左右
目前最低打工時薪是150元,所以720小時*150元=10.8萬
這樣算來,明顯薪資連法定最低時薪都不足?
lsw24444 wrote:
講的好像每天都在颱風天一樣
航班都是排好的 除非天候有問題
不然根本不會有待命隨時被抓去飛
而且就算天候有問題 比如起大霧
也不可能霧一散掉一好立刻飛
至少也要觀察好幾個小時確定無誤
根本算不上隨時待命
警察 警消那種隨時有意外都要立刻趕去顯場
24H全天待命,難到你要說他們月工時720小時嗎
有在打火 有在抓壞人才算工時?...(恕刪)


月工時720小時?那國的警消是整月24小時待命?
既然警消在待命的時候也要算工時,為什麼機師待命不能算,要在飛行時才能算工時?

班機延誤不一定是天候不佳,機械因素也有,來機晚到、流量管制是最常發生的。

aoc987 wrote:
月工時720小時?...(恕刪)


不要講那麼多,那請告訴我,全世界那一個國家航空公司,
把飛行執勤時間算下去,不是算飛行時間,
飛行執勤時間超過8小時,變成3個人。
aoc987 wrote:
月工時720小時?那國的警消是整月24小時待命?
既然警消在待命的時候也要算工時,為什麼機師待命不能算,要在飛行時才能算工時?

班機延誤不一定是天候不佳,機械因素也有,來機晚到、流量管制是最常發生的。


警消一直大多數都是待命狀態,特別是消防人員,半夜睡覺被挖起來救火的很多
甚至人手不夠連休假都被叫去值勤的都有
所以我國目前警消工時算720小時了嗎?
如果沒有的話,麻煩閣下幫忙爭取喔!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我親友是飛機維修檢..


這些老師傅值多少月薪
大家知道嗎?
因為沒有抗議~我告訴網友

"""航空公司三萬多請它們修飛機!"""


(恕刪)


我當年就在修飛機. 薪水並沒你講的那麼低.
一進公司 280000 , 第二年就有 30000 萬, 第 5 年將近 50000.
同一公司, 沒有跳槽..




kiki5768 wrote:
不要講那麼多,那請告訴我,全世界那一個國家航空公司,
把飛行執勤時間算下去,不是算飛行時間,...(恕刪)


你話題轉得太快,我慢點回答你。

我只是想提醒閣下。如此冰雪聰明,連亂流都可預測的你,怎麼會將機師的飛行時數,拿來和一般勞工的工時做比較?

再回到你剛才的問題。
歐盟的歐洲航空安全局 (EASA) 應該是以執勤時間做派遣機組員標準。
但是小弟洋文不太靈光,還勞閣下查明指正。
致於機師開什麼條件,都是一種談判方式。談判協商沒有人會將底線告訴對手。
lsw24444 wrote:
警消一直大多數都是待命狀態,特別是消防人員,半夜睡覺被挖起來救火的很多
甚至人手不夠連休假都被叫去值勤的都有
所以我國目前警消工時算720小時了嗎?
如果沒有的話,麻煩閣下幫忙爭取喔!


特地上網查詢勤務條例,每月工時720小時,極不人道且明顯違反法律 。

是那一位趕緊告訴小弟,我一定會到立法院前抗議,屆時必定通知閣下共襄盛舉。
當解決了疲勞航班、升訊過程透明化跟第13個月全薪這些問題之後,再看其他條件時我只覺得那些工會的機師想盡辦法要降外國機師比例好把外國機師趕出去,再配合國籍機師的升訓名額要多於外籍的條款,正好空出的正機師空缺就可順利的升上去,這只讓我覺得那些機師經不起競爭。
這就好比一家總部在美國的跨國公司,因為公司中的美國公民要求要保障公司中美國人的名額比例,而要把其他非美國公民的比例降下來,這時如果要達成這點,公司要如何做?不就是資遣外國籍的員工?
這樣算不算歧視外國員工?
他們還想要用年資來讓他們能理所當然的升正,請問最初他們強調的飛安是?
列出了許多很正當的理由,但同時也偷渡了許多自私、罔顧外籍員工權益的條款,工會幹部的腦袋不知道裝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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