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保投保一定不會是43900(我猜的),應該只有25000(我猜的)
這兩點就不推了
12H我也做過,但起碼做二休二還有輪班津貼,一切符合最低標準的勞基法。
題外話
(以下言論成立於無良企業跟老闆,但台灣還是有正常企業跟有良心的老闆)
說什麼景氣很差要肯吃苦之類的,只是做賤自己姑息養奸,永遠都是勞工被壓榨
積非成是變成歷史共業,時代在進步觀念還留在日據時代當奴工?
偷雞摸狗還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薪資給的很優渥?
做老闆的不想想怎麼提高毛利率,只知道削價競爭、複製不創新,然後再來想辦法壓工資、減福利來提高獲利??
如果沒能耐就別當老闆了,如同老闆說的,沒能力就不要要求高薪資,問題是無良的老闆給的薪資永遠只會比你付出的能力低。
別人擺攤賣鹽酥雞做得不好吃就賠自己,無良老闆就做的賠錢就賠股東的錢,吸勞工的血,然後自己永遠都穩賺不輸的,難怪現在年輕人喜歡擺攤搞網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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