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141253 wrote:
不知所云~所以你的通篇文字的重點是什麼?
意思說公務員打混是可以被接受的?
而一般人民連監督的權利都沒有?
連發聲的權利都沒有~
還要被你拐彎酸?
...(恕刪)
抱歉抱歉
如果真的讓你有覺得被酸的感覺~~衷心跟你說聲抱歉
不過我可沒說公務員打混可被接受~~
倒是公務員的退場機制是真的要被檢討~~
racingshop wrote:
這你可說對了唷!!!
正是因為他們是大企業
所以怎麼亂搞,政府頂多去查查,最後總是無事
像我知道某大公司
員工投訴時薪不合規定
勞工局去了~~只被嗆了句~~
你要我改,可以....那這幾百人明天就沒工作了
勞工局..........摸摸鼻子回家去
話說這無薪假不正是如此
無薪假是完全的不合法!!!
但大公司沒單~~怎辦??
資遣上千萬員工嗎??
能看嗎??
於是無薪假就出現了...............
至於公務員
你領的是稅金,全民都是你老闆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