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npro wrote:是用底薪算的喔,一堆加級的錢都是不算在內的 違法的事別將它正常化,否則有一天,就會合法了.加班費的基準是經常性薪資,不是本薪項目,有些雇主或管理單位常拿這種東西耍員工,久了之後,假的就變真的.....
aoc825 wrote:是要以底薪 還是全薪 勞基法有「底薪」這個條款嗎???這後門一開,以後底薪項目通通拉低到基本工資,雇主不就愉快了???經常性薪資應該是某一年的解釋文,勞保也是按經常性薪資投保.
cckm wrote:違法的事別將它正常化,否則有一天,就會合法了.加班費的基準是經常性薪資,不是本薪項目,有些雇主或管理單位常拿這種東西耍員工,久了之後,假的就變真的..... 法規是這樣訂沒錯,不過在重罰2萬的罰責下企業大多當作沒看見,肯用本薪算就不錯了
如果你的全薪計算是底薪21000+全勤+交通+伙食......阿哩阿雜的= 30,000元你的加班費就是從30,000元來計算, 不信?你拿著薪水單, 去當地勞工處申訴, 你就知道結果了順便看一下他幫你勞保投保的薪資多少, 不會算? 把你的勞退金額除以0.6就是了, 沒有打在薪資條給你看嗎? 那直接告, 你老闆會獲得二萬的罰單一張如果保太低就去勞保局告他, 低報勞保/退等級但是, 後果會被公司怎樣報復, 自己要心裡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