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加班費每小時80幾元是正常的~


cckm wrote:
其實還不少,用底薪...(恕刪)


這沒違法
因為勞基法本來就沒明文規定
是要以底薪 還是全薪
來計算


seanpro wrote:
是用底薪算的喔,一堆加級的錢都是不算在內的

違法的事別將它正常化,
否則有一天,就會合法了.

加班費的基準是經常性薪資,不是本薪項目,
有些雇主或管理單位常拿這種東西耍員工,
久了之後,假的就變真的.....
aoc825 wrote:
是要以底薪 還是全薪

勞基法有「底薪」這個條款嗎???
這後門一開,以後底薪項目通通拉低到基本工資,
雇主不就愉快了???

經常性薪資應該是某一年的解釋文,
勞保也是按經常性薪資投保.
你們公司有病!去檢舉吧!

假日上班是2倍 不是1.33 1.66

cckm wrote:
勞基法有「底薪」這...(恕刪)


就我經歷過的幾間公司來看,
加班費都是以底薪計算,而底薪就是勞保投保金額。
全勤、加給、餐費都不算在加班費計算基準

不過,已經很久沒有領過加班費了

cckm wrote:
勞基法有「底薪」這...(恕刪)


勞基法 並無規定加班費
要以經常性薪資來計算

只說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來加倍 1/3 和 2/3

cckm wrote:
違法的事別將它正常化,
否則有一天,就會合法了.
加班費的基準是經常性薪資,不是本薪項目,
有些雇主或管理單位常拿這種東西耍員工,
久了之後,假的就變真的.....

法規是這樣訂沒錯,不過在重罰2萬的罰責下
企業大多當作沒看見,肯用本薪算就不錯了
本公司是用全薪算的.......年終獎金也是用全薪算的~~~

okdnsfht wrote:
你們公司有病!去檢...(恕刪)


請提出勞基法有明文規定要以2倍的法條來佐證

如果你的全薪計算是
底薪21000+全勤+交通+伙食......阿哩阿雜的= 30,000元

你的加班費就是從30,000元來計算, 不信?
你拿著薪水單, 去當地勞工處申訴, 你就知道結果了
順便看一下他幫你勞保投保的薪資多少, 不會算? 把你的勞退金額除以0.6就是了, 沒有打在薪資條給你看嗎? 那直接告, 你老闆會獲得二萬的罰單一張
如果保太低就去勞保局告他, 低報勞保/退等級

但是, 後果會被公司怎樣報復, 自己要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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