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mcAT wrote:喊都是老員工拿太多,老員工混吃等死還卡位子不讓新人升,要新員工去鬥老員工,這樣新員工就不必負擔太重了,公司才能走下去 這不用等幾年後, 因為幾十年來, 中小企業一直都是如此(大型傳統企業才有可能做到退休)年齡及薪水升到一定等級後, 就等著被公司資遣, 公司不願付勞退舊制的退休金, 用各種手段不讓你做滿25年中小企業能待到退休年齡的只有三種人, 皇親國戚、高階主管(沒有你會倒的那種)、老闆所以一堆中年失業的勞工去開計程車或當三保
員工超過25人以上應該都要有公會,但是很多公司都用人頭戶私設人頭公會,就是皇親國戚當會長。反正員工也不清楚。員工不清楚到底有沒有公會,話語權都被資方拿走了,怎麼談。國外示威遊行是有法律保障的,台灣鬼島法律是保護資方的,除非人數夠多。鬼島太多畸形法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