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也曾創業過,請了3個排班的工讀生,說真的很辛苦,有時一個月不包括自己的薪水還要虧個幾千到萬元,好一點打平或小賺幾千,但總是有個夢想,可惜就一個工讀生老爸來搞了一下,我想想收了吧,何必呢?他們每個月賺點零用錢,也沒什麼壓力,也沒什麼危險性,我就在那小賠小賺間,還要讓他這樣攪,這時誰最大,老闆不做解散最大。
說真的,台灣不適合小資創業,因為不夠燒,所以要創業還是選那種不求人,可以自己來或夫妻黨的。
另外什麼叫小資,我覺得200萬內都是小資,隨便算一下,沒幾個月就能燒光了。
所以現在要害一個人,只要叫他去創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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