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有一個員工,到職3個月告訴我她懷孕了

坦白說,很同情樓主,其實創業很辛苦,裡裡外外要負責,要考慮貨源,考慮品質,考慮財務,考慮客源,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鳥事。
數年前也曾創業過,請了3個排班的工讀生,說真的很辛苦,有時一個月不包括自己的薪水還要虧個幾千到萬元,好一點打平或小賺幾千,但總是有個夢想,可惜就一個工讀生老爸來搞了一下,我想想收了吧,何必呢?他們每個月賺點零用錢,也沒什麼壓力,也沒什麼危險性,我就在那小賠小賺間,還要讓他這樣攪,這時誰最大,老闆不做解散最大。
說真的,台灣不適合小資創業,因為不夠燒,所以要創業還是選那種不求人,可以自己來或夫妻黨的。

另外什麼叫小資,我覺得200萬內都是小資,隨便算一下,沒幾個月就能燒光了。

所以現在要害一個人,只要叫他去創業就行了
公司有一種東西...內規

(1) 調整上、下班時間 (07:00~12:00/13:00~16:00)
(2) 搬遷之其它地址(距離),分公司(暫時性)
(3) 請假規則 (例如事假...5天前提供申請,病假須要診斷証 等等)....未申請已曠職
(4) 工作內容調整,職務 (久站、熱' 冷,外送等等)
(5) 全勤、三節、福利 等刪除
(6) 減薪(未達業績、公司不賺錢)

參考....老板有老板的問題,員工有員工的問題
明明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為何有些條件是針對女性,比如生理假 都更年期了那來的好朋友 明明就是性別不平等
再請一個人撐著,不然一個員工怎麼做
還能怎麼辦,先竭業吧,過段日子再重新請員工

下次找男的吧,或是老的
開公司又不只這個問題,
為何只有這個問題放大,
無心.算計都好.
遇事辦事阿.
老的也會懷孕阿 我公司就有一個50多歲小孩都上高中了還是生小孩 哈哈
multimedia007 wrote:
下次找男的吧,或是老的
我相信若樓主的業務量或淨利允許再請一個,一定會請,但才剛開,我覺得一定很煎熬,現在搞不好每月要虧2萬,再請一個要虧4萬5以上,每個月看自己的銀行簿一直減少,真的很痛苦。

若對方願意自己辭職給3個月,就早點斷了吧,不過切記,她是"自願離職喔",還有該有的文件該簽的還是要簽,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
是的,如果你在意懷孕問題,就不應該請女性員工, 如果她前面工作狀況良好,你只能先找工讀生頂一下女員工請假的時間,記得給她一個紅包,基本上,做為一個稱職負責的老闆,不應該問這個問題.
說真的

如果因為員工懷孕了你的公司就撐不住了
那建議還是收掉算了...

我公司員工只要生小孩,每生一個加薪一次,生越多加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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