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景點等待不算工時?林美珠:他可以關車門、散步、做操

明明是交通事故,如果不是人為疏失就是機械故障。但台灣人就是有辦法什麼事都可以扯到勞資糾紛工時過長。

今天是因爲開車的人也死了,在找不到人負責的情況下要旅行社負責,要政府負責。真是唯恐天下不亂。

cm4430 wrote:
明明是交通事故,如...(恕刪)


雖然理盲腦殘看似很多,但是畢竟還是有些理智(跟有頭腦)的人

社會之幸呀!!

公路車ing wrote:
雖然理盲腦殘看似很...(恕刪)


當日本美國都因為曾發生大客車重大事故修法限制司機工作時間及定義時,台灣還有人主張大客車司機工時與乘車安全無關,這種只有顏色、沒有正義的思維真是可悲。

cm4430 wrote:
明明是交通事故,如...(恕刪)


一台老遊覽車車加上過勞駕駛,死了三十三人,如果都是你家的人,不知道你覺得是否只是個單純的意外呢?
酒駕也是交通事故,那為什麼要罰那麼重呢?
別再護航了,很難看。
mileskay wrote:
當日本美國都因為曾...(恕刪)


我的回文在第43樓 , 要談顏色? 要談立場? 要談正義? 請您先看過再來說

不要自己又抓住某個點自己發散出去 , 然後再來以自己的邏輯當作證據去發表任何的談論

雖然我43樓的回文與你的論述無關,但我個人支持(且與43樓論述本身完全不衝突) 「大客車司機工時與乘車安全有關
mileskay wrote:
一台老遊覽車車加上...(恕刪)


這樓說的有道理 , 的確用這樣的邏輯來思考我先前的論述的確有不妥之處
※我論述不妥之處就是 , 我支持工時有問題這件事情本身與安全上是有相關聯的

但是我當初會這樣回覆的問題很簡單 、 非常簡單
那就是 工時問題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這次安全事故的「唯一(最大)主因」?我想絕對不是

在進行任何的問題改善的時候很強調所謂的80/20法則 (柏拉圖),問題的成因可能有很多個,要優先改善「大」的問題

實車驗車問題是否落實? ※拆裝璜去驗、驗完車裝回去? 冷氣、設備一大堆,電流負載過高? 再生胎問題? 其餘安全設備落實問題?

司機素質要求?

道路設計是否合理?

凡此種種皆應該要同步的考量在內,但是現在的風向 「只」有工時問題,只FOCUS在林美珠部長的失言上? 這才奇怪吧?

就跟人家戲言說的一樣 2016/12/31 前任何問題都是因為陸客不來了 ; 2017/01/01 之後的任何問題都是因為一例一休? 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43樓主要論述就是「林美珠部長並不是真的失言,而是在標題殺人法的刻意誤導下 「被報導」失言.....」真的覺得她失言的人起碼先去GOOGLE一下 YOUTUBE 他被質詢的畫面吧? 網上都有

否則反對的就是護航? 就是顏色不是正義? 這些太過貼標籤了吧?

mileskay wrote:
一台老遊覽車車加上過勞駕駛,死了三十三人,如果都是你家的人,不知道你覺得是否只是個單純的意外呢?
酒駕也是交通事故,那為什麼要罰那麼重呢?
別再護航了,很難看。...(恕刪)


你的意思是:如果你家人坐在遊覽車上,但只要車是新的,就算發生事故你也願意坦然接受這個結果不吵不鬧不要求賠償是嗎?
坐到舊車要賠償,坐到新車就可以免責是吧?

講到酒駕?請問酒駕是罰駕駛人還是罰車主?

護航?我能有什麼好處?

我只是看不慣類似頂新事件那樣,全部一面倒人人喊打,事後人家問為什麼要打,回答說:阿災~就大家都在打所以我也跟著打。
很難一一去回一些邏輯有問題的文,日本的遊覽車工時限制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減少大客車重大事故的監督及立法責任本來就是主管機關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職責,如果發生那麼大的傷亡還不用檢討修正,只會怪司機業者,那還需要這些政府單位幹嘛?
不去探討制度面
結果再怪司機、壓榨司機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結論⋯為啥那些當官的都很無腦,不了解勞工的痛處!!減她18趴之後就不會那麼無腦了。


政府真的帶頭壓榨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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