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基本上是一件不好的事,雖然還是可以就事論事來看..情境1. 你謊報你的學歷,而且工作後老闆覺得你不符合期望--這樣就很糟,浪費別人的時間。2. 你謊報你的學歷,但工作上符合老闆的期望--這樣就好些,代表哪些學歷要求並不是這工作的重點--因為公司找人有個盲點,除了經歷外,學歷到達一定程度是各企業的一個基礎(雖然不一定成正比)。這裏有一點要給樓主思考,假設今天你去超市買食品,其中一項食品貼著食安標章,(食安標章是你買東西的基準之一)買回家你也覺得東西新鮮好吃,但是後來被爆料這項食品根本沒有申請通過食安檢驗(雖然後來檢驗也沒有發現問題),你會怎麼想這家食品公司?即使你工作至今一直都是在情境二的狀況,社會還是會給你一個"不實"的標籤。雖然我“個人”認為,若是你一直在情境二,學歷根本不重要(但不代表對別人不重要..),因為你會讓我想到一部電影“千鈞一髮"(Gattaca)。
學歷低沒關係,但起碼要有法律意識,不是不對,是已經觸法了!偽造文書罪,公訴罪刑法 第210條 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第211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 第212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偽造學歷基本適用第212條夜路走多,出事遲早的,要麼趕緊補足學歷後換工作,要麼辭職用真實學歷求職吧,不要為這事背上前科而追悔莫及~信義為立業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