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不管男人女人都應該...(恕刪) 我在討論贍養費放男主角自由,可以換一個比較緊的老婆來睡不用錢的,閣下跑題到哪裡去了?還是為了規避贍養費,要進化到雌雄同體,生小孩憑一己之力便可完成?
多去參加公家聯誼!多認識被歧視的同類人!去辦分別財產(重點,切記不辦千萬不要結婚)!認識一個人的時候,千萬不要說自己是公教!也可不結婚,找同居的就好!也可不婚單身一人!若你離婚,只能希望你前任早點身亡!要不你現任的一定很不爽!你再生的小孩怎麼辦?記得若真的不合或你遇到被家暴/虐待/對方好吃懶做/愛花錢的/對方家庭當你提款機的...,2年內一定要請求對方跟你離婚!跟他/她說不想擔誤彼此年輕的生命!你只是公教人員,不是聖人!更沒什麼錢!又有老媽老爸要養!若談個戀愛又多了那麼多限制(其實現實面已經一堆),愛還會是愛?一堆沒經歷過婚姻!來告訴你什麼是婚姻!這國家立法還蠻容易的!更厲害的是只針對某一群人立離婚法,沒經歷過婚姻離婚,還告訴你們若遇到要怎麼做?其實公教現在不少不結婚生子的!還想期待他們離婚? 我遇到的公教朋友很多都是老實型的,有些光跟他們說到黃腔就會臉紅,他們本來對異性就比較不知道怎麼認識,現在又給他們加上緊箍咒!他們應該早就嚇跑了!
Nuke worker wrote:我在討論贍養費放男主角自由,可以換一個比較緊的老婆來睡不用錢的,閣下跑題到哪裡去了?還是為了規避贍養費,要進化到雌雄同體,生小孩憑一己之力便可完成? 我看了你的情境故事,首先想到的是女主為什麼不自己考公務員?何必找個想考公務員的男友,苦等他考上再等他退休?說實在,公務員並沒有很難考,考上的機率不會比男人外遇的機率低。很多女性公務員也同時是人妻 人母 男部屬的主管,上司物化女性的觀念實在太落伍了
aderek wrote:記得若真的不合或你遇到被家暴/虐待/對方好吃懶做/愛花錢的...,2年內一定要求對方跟你離婚! 台灣的法律不是你想離,對方就一定會同意的如果是那麼好溝通的婚姻也不會搞到有人想離要一個好不容易找到宿主想靠人一輩子養老的放下口中的肥肉要付出的代價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比如對岸流行的淨戶出身,台灣人做的到嗎?要提高生育率 可能也要從修改民法裡離婚的難度著手
...無聊搞搞公教...就是爽???其實一:勞工二:軍人三:公教人員四:司法人員(不知??)他們的...退休金、年金....受法律保障的...就是說A:退休前欠銀行錢、別人錢...債權人可以聲請扣薪,領3萬,扣10000/月...錢直接進銀行或債權人帳戶...B:但是...欠錢的,退休了....退休金、年金....債權人就沒輒了...(當然私下如何追討,不知???)....怪了,要修法....怎會獨搞...公教???好欺侮???...就是爽????....其實"上界"好葉人...是司法人員退休年金吧!
iamaminimalist wrote:物化女性的觀念實在太落伍了...(恕刪) 不管對方是否有工作,婚姻就是共同經營與付出! 想要離婚? 請拿出贍養費,不要連這筆錢也想要省請問前述的情境,贍養費要多少?
退休金的帳戶..連債權人都不能夠扣款了..為何離婚就能去要求分退休金???再來..為何只有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要被分???一個民眾都適用的法律(非專法)..結果有差別性..那就是惡法了還有贍養費應該是從現有財產去分配..而不是未來財產也要拿來分配否則..結婚時候買的房子...離婚若干年後去賣掉...那得到的金額..離婚的另一半是否可以要求要從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