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看了一則新聞~前夫前妻可分退休金,公教譙修的是什麼法

iamaminimalist wrote:
不管男人女人都應該...(恕刪)


我在討論贍養費放男主角自由,可以換一個比較緊的老婆來睡不用錢的,閣下跑題到哪裡去了?
還是為了規避贍養費,要進化到雌雄同體,生小孩憑一己之力便可完成?



多去參加公家聯誼!多認識被歧視的同類人!
去辦分別財產(重點,切記不辦千萬不要結婚)!
認識一個人的時候,千萬不要說自己是公教!
也可不結婚,找同居的就好!
也可不婚單身一人!
若你離婚,只能希望你前任早點身亡!要不你現任的一定很不爽!你再生的小孩怎麼辦?

記得若真的不合或你遇到被家暴/虐待/對方好吃懶做/愛花錢的/對方家庭當你提款機的...,2年內一定要請求對方跟你離婚!跟他/她說不想擔誤彼此年輕的生命!你只是公教人員,不是聖人!更沒什麼錢!又有老媽老爸要養!


若談個戀愛又多了那麼多限制(其實現實面已經一堆),愛還會是愛?
一堆沒經歷過婚姻!來告訴你什麼是婚姻!這國家立法還蠻容易的!更厲害的是只針對某一群人立離婚法,沒經歷過婚姻離婚,還告訴你們若遇到要怎麼做?

其實公教現在不少不結婚生子的!還想期待他們離婚? 我遇到的公教朋友很多都是老實型的,有些光跟他們說到黃腔就會臉紅,他們本來對異性就比較不知道怎麼認識,現在又給他們加上緊箍咒!他們應該早就嚇跑了!
jk300 wrote:
公教人員想離婚趁早!...(恕刪)


退休金保衛戰開始了嗎?
Nuke worker wrote:
我在討論贍養費放男主角自由,可以換一個比較緊的老婆來睡不用錢的,閣下跑題到哪裡去了?
還是為了規避贍養費,要進化到雌雄同體,生小孩憑一己之力便可完成?


我看了你的情境故事,首先想到的是女主為什麼不自己考公務員?何必找個想考公務員的男友,苦等他考上再等他退休?

說實在,公務員並沒有很難考,考上的機率不會比男人外遇的機率低。

很多女性公務員也同時是人妻 人母 男部屬的主管,上司

物化女性的觀念實在太落伍了


aderek wrote:
記得若真的不合或你遇到被家暴/虐待/對方好吃懶做/愛花錢的...,2年內一定要求對方跟你離婚!


台灣的法律
不是你想離,對方就一定會同意的
如果是那麼好溝通的
婚姻也不會搞到有人想離

要一個好不容易找到宿主想靠人一輩子養老的放下口中的肥肉
要付出的代價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比如對岸流行的淨戶出身,台灣人做的到嗎?

要提高生育率 可能也要從修改民法裡離婚的難度著手


...無聊搞搞公教...就是爽???

其實

一:勞工

二:軍人

三:公教人員

四:司法人員(不知??)

他們的...退休金、年金....受法律保障的...

就是說

A:退休前欠銀行錢、別人錢...債權人可以聲請扣薪,領3萬,扣10000/月...錢直接進銀行或債權人帳戶...

B:但是...欠錢的,退休了....退休金、年金....債權人就沒輒了...(當然私下如何追討,不知???)


....怪了,要修法....怎會獨搞...公教???好欺侮???...就是爽????

....其實"上界"好葉人...是司法人員退休年金吧!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iamaminimalist wrote:
物化女性的觀念實在太落伍了...(恕刪)



不管對方是否有工作,婚姻就是共同經營與付出! 想要離婚? 請拿出贍養費,不要連這筆錢也想要省
請問前述的情境,贍養費要多少?


以後會不會很多結婚快兩年不願意離就被做了?
退休金的帳戶..連債權人都不能夠扣款了..

為何離婚就能去要求分退休金???

再來..為何只有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要被分???

一個民眾都適用的法律(非專法)..結果有差別性..那就是惡法了

還有贍養費應該是從現有財產去分配..而不是未來財產也要拿來分配

否則..結婚時候買的房子...離婚若干年後去賣掉...那得到的金額..離婚的另一半是否可以要求要從新分配??


jk300 wrote:
公教人員想離婚趁早...(恕刪)


這是在幫法院減少案件,
因為這樣以後可能只會有另一半死亡證明連官司都不用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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