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wu0103 wrote:
所以開車在路上警察...(恕刪)
我覺得這舉例不太對..
路上警察臨檢.是因為警察有公權力許可在路上盤查.
公司警衛雖有權檢查卻只能在"公司的管制區內"執行.
照樓主說法.公有道路區域本來就不屬於公司管制區.警衛沒資格無限放大自己的權力.
要求警衛到管制區內再行檢查似乎也沒啥不妥的?
而樓主也沒有"拒絕再次檢查"只是要求到警衛可以執行權力的地方再重檢.是警衛大放官威拒絕再檢.
對公司內部來看這警衛確實是盡責.但放大到法律層面上來看這警衛是侵犯人權了(非執法人員卻在公有區域盤查他人).
我還是看不出這警衛有何值得稱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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