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湘 worte:對的!是我把事情搞砸...(恕刪) 沒搞砸是你聽勞工局講的。後來它們也著急了多花點時間而已。是複雜了點。還好我相信你絕對找得到人可以問這樣算一算可以討回多少。因當初是朋友當我處理的。18天,兩萬多
勇者小欽 worte:看完妳的說明,原本7...(恕刪) 公司就是女經理說了算!我們公司沒有人資跟法務,就是女經理說了算!所以我才再做十天預告期,啟動謀職假四天的行使權力。當初若是她口頭資遣要我做到隔天走人,我先去找律師而不是勞工局的話,說不定可以告到公司倒!太早亮底牌了!我整個搞砸
勇者小欽 worte:看完妳的說明,原本7...(恕刪) 還有報告一下!我發存證信函只是要公司照勞基法的規定走,我的預告期到今天下班工作契約才終止。因為我早料到他們會跟我用拖的,公司回我存證信函,裡面提到今日工作契約終止才要跟我算資遣費!所以~誰在為難誰?!?本來女經理說要我做到7/31走人,一切照勞基法,資遣費會跟我算。我問她什麼時候跟我算?她說下個月發薪日!後面發存證才說8/9號當天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