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個白目的7年級女同事..回覆信件用了"x"字..還說我這36歲的不像男人


jungguo66 wrote:
原本要請他商討公務上...(恕刪)


現在的女生嘴巴真的很給他"健"..康,我2位表妹一出口也是幹來幹去的。

久了也就習慣了,比我還會罵。

jungguo66 wrote:
原本要請他商討公務上...(恕刪)

告死她.順便叫她賠償精神損失
如果沒告成...會不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囉唆不像男人

cage9999 wrote:
【會議名稱】法務部暨...(恕刪)


這例子不正確

因為例子中的是只寄到特定人的電子信箱中
但是樓主的情況是除了樓主的信箱外,還同時附件給其他人
這應已算是公開給非特定人士了

jungguo66 wrote:
原本要請他商討公務上的瑣事
沒想到7年級生真是嗆辣

不耐煩的回了我這老頭"幹"字..囉唆不像男人
而且還寄附本給公司其他人

...(恕刪)
我覺得直接去拍桌子大罵再帶去老闆面前交代要送法院比較能交代

我們公司上頭也都是6年級沒有頭腦、擔當、古板等....

那麼我該罵6年級的什麼,煩請樓主教我怎麼罵6年級生好嗎?

ladios.huang wrote:
附件給其他人
這應已算是公開給非特定人士了


我又笑了

其他人→是樓主說的

我認為
應該是討論的內容相關的所有公司同仁
可能有張三李四王五....等等等
通常是用cc方式一併給他們(知悉)

如果你認為他們不算「特定人」

我也只能說你見解高
三四樓這麼高

XaosLin wrote:
說實在你這更糟糕拜託...(恕刪)


樓主在這寫「牠」並不會讓任何人連結到特定人(你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誰),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的!

jungguo66 wrote:
我回了他信..準備要告她污辱..



"幹"不是語助詞嗎
要告啥啊


jungguo66 wrote:
不耐煩的回了我這老頭""字..囉唆不像男人
而且還寄附本給公司其他人


"幹"字 樓主主張侮辱 法官會看對方的解釋 被告主觀是否涉嫌侮辱 當然後續會自由心證

囉唆不像男人 同上

公司其他人 這地方是公然侮辱罪的"公然"很重要的成立要點

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謂「公然」是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

縱觀如上 侮辱方面 個人認為需見信件內容 不是有幹字就一定是

公然方面 小弟我認為一定是

如果不公佈對方是7年級 這樓倒的又是另一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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