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都要上班的
來貼一個內部公文
台籍幹部管理規定
行政人事處文件
(第 號
台籍幹部管理規定
為保障台籍幹部安全與公司權益,特制定本規定!凡我公司所屬全體台幹均應嚴加遵守!如有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記過、降職(級)或解聘之處分!
1. 我公司台籍幹部均屬”責任制”崗位,因此,應以完成當日本職工作或完成該單位設定目標或者是上級主管交辦之任務為目的,不得擅自提前離崗或下班,如確有必要提前離崗或下班(晚上08:30前)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2. 台籍幹部每工作滿2個月即有7天假期!故日常均需24小時待命,手機保持暢通不得關機,公休或星期假日不上班時,如需遠行(距離公司1小時以上車程)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3. 為確保台幹人身安全,凡家屬未在本地者,均不得在外留宿過夜!如確有必要應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
4. 為確保公司形象與安全,凡未經正式結婚的台幹異姓朋友,均不得留宿台幹宿舍,包括已訂婚但尚未正式完成結婚手續者,亦不得留宿!同時,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亦不得攜帶異姓友人進入台幹宿舍!
5. 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早上:0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
下午:13:30上班 下午:17:30下班
晚上:18:30上班 晚上:20:30下班
6. 應時刻勤勉自我、精進職能技術、盡忠於公司及崗位職務.不得將公司業務機密或技術圖紙外流.亦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與公司相關之業務種類或工作行業.
7. 如台籍幹部因故無法準時上班需延後一小時以上者,需電話向廠長或副總經理報備,如屬生病者應主動表明病況病因,以便視情況安排就醫.
8. 全體台籍幹部應潔身自律,嚴禁沾染桃色糾紛或毒品.嚴禁從事違法活動或私藏違禁品.
9. 返台休假期間如不返台或返家,應將行程事先向副總經理備案,以便台灣家屬查詢.
10. 台幹外出返廠或收假返廠應即致電副總經理報備!
特此公告!
行政人事處
全體台幹簽認:
ffffeeeeeeefff
北七社社長 wrote:
前天的新聞
紅色大海首腦拜訪"印尼"
這些台商老闆雖然草莓但不是笨蛋
已經轉戰未開發國家
再過幾年就要去非洲了,當然要先去適應一下低開發國家的狀況。
不過除了中國為了搞統戰,對台商比較好以外,其他國家就沒這麼爽了。
台商要是亂搞,哪天暴動被砍死都有可能。
以台灣老只願意付22k以下薪水給員工來預測
10年後
印尼,越南,泰國,台灣,菲律賓...的低層管理幹部
都是22k
不會,應該只有台灣是22k,因為只有在台灣,
政府才會力挺商人給低薪,然後無良老闆不會被滅門,
工廠也不會被燒光,多數人民會堅持理性和平繼續溝通。
然後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最難看的是薪水條。
台灣也可以向聯合國申請世界文化遺產,
項目就是台灣有世界上最後殘留的奴隸主政府與奴隸民族。
應該可以吸引不少各國觀光客來台灣看看奴隸是長什麼樣子。
而且申請這一項時,中國也不會來亂,不然說自己國家有奴隸是很丟臉的。
只有台灣政客會覺得國家裡有奴隸還蠻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