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馬桶 wrote:那律師的存在是?辛辛...(恕刪) 上法院一定要請律師嗎?自寫狀紙不行嗎?考律師牌是為執業!就算遇到訴訟,請律師,不代表自己的事就全交給律師,律師不見的說得都是對的(自身經驗)!別忘了,輸贏律師都拿一樣的費用,甚至希望當事人一直上訴...(明知當事人會輸)甚至會挑起訴訟雙方的對立!!自己要有法律概念,才不會被律師唬!!說穿了,律師也只是~~生意人!!大大的台大電機碩士朋友又另外花上兩年時間進修科法學位是頭殼壞去嗎?當然不是!!是大大不知人家為何再去進修!!
西屯 wrote:希望懂法律的網友 能給個建議看哪邊還能夠一起求償的 西屯 wrote:我幫公司處理了無數的問題 包含 訴訟 行政 報價 議價 樓主真有才。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從要求懂法律的網友,能提供意見的程度,進化到幫公司處理訴訟問題,除了佩服之外,還是佩服!熊熊想到!我們公司的第十三個月薪水,也是在年底連同薪水入帳,如果按樓主52,980元來算,每個月月薪26,490元,不知這樣正確嗎?
肯定你的工作態度...只是我替您的未來擔憂,因為你應該勉強算特助..(或助理工程師)在電子廠稱號好聽,做的卻是高級OP的工作,就是生產 生產 在生產還有通常工程師,不會說自己是工程師所謂的工程師,是會不會研發產品或寫程式...您感覺比較像技術維護員還有我朋友在竹科,碩士剛畢業就領4-5萬(寫無線網路程式 用C語言)我朋友說他不多,研發替代役中還有人領7-8萬.(寫崁入式系統)<我這樣說會太傷人嗎?>我剛出社會加一週班就3W2但發現未來沒前途,所以就準備報考研究所.<資工研究所 專寫程式,外加我本身就會>
一拳打死熊 wrote:可是......我前一家公司的廠長,每天下午4點開始打麻將,打到12點多才回家,平常沒事在警衛室跟客人打屁聊天,不然就是叫外勞抓鱉煮火鍋,每個月也是爽領七八萬,每年紅利幾十萬,您怎麼看? 說不定你的廠長早把事情交待分工好了.每人各司其職, 沒出甚麼大錯.他自然可以爽爽上班.廠長要做的中期規劃與人事安排.人放對了, 工作自然也輕鬆了.
大大說的也沒錯,但是這要在小規模公司,老闆可以直接看到每個員工作事,若大大在人數在五百名以上的中大型公司的話,基層員工只會面對基層主管,在這些中大型公司,有些基層主管看到你的能力比他強的時候,基層主管就會打壓你,你的才幹也不會讓在高層的主管看到,既使被更高階的主管看到你的才幹,你的薪水也不會每個月都會有加薪的可能。所以大大您說的只能針對小規模的公司才可以每幾個月加薪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