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8個半月時被資遣..縣政府勞資課申訴中~我拿的到應有的賠償嗎??


Pan.tc328 wrote:
我是不會算~但我覺...(恕刪)



都懷孕8個月半了 甚麼叫公司給很多了? 工作能力不好也早就被資遣了 還可以待兩年多?

樓主只是捍衛自己應有的的權利罷了 你這麼好心 你去跟你公司說你這個月薪水不要拿可好?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671
通訊公司解僱孕婦 罰10萬判須回聘〈解說:許盟志律師〉

http://edn.udn.com/news/view.jsp?aid=551471&cid=47#
面試時未告知懷孕而遭資遣 公司被裁罰


歪桑 wrote:
樓主,你好像還一直沒發現有很多人誤會了你原po的意思了。
.(恕刪)



那種把5.6月,自己腦補成5.6個月的人就不需要理他了

不必擔心上法院..
找個律師約5,6萬包case..這種都會贏..
贏的時候再連律師費請對方一併支付即可...
Pan.tc328 wrote:
我是不會算~
但我覺得粉多了
人就是好聚好散
妳現在說別人如何,妳也是在計算別人
就拿一筆法律認同的錢,走的乾乾脆脆的

勞基法??說保障勞工??
可是企業要經營,要有人做事

妳留公司,妳拿到的不會多多少,而且會被糟蹋
就跟二個沒有愛的人在一起一樣,是痛苦的
每天吵,鬧,錢拿不到,然後PO文女的說男不是,男的說女不對的意思一樣(恕刪)






白紙黑字的勞基法規定

你都可以扯到男女感情

哈囉~~可以回來了唷

蝦米爸爸 wrote:
勞基法規定產假是有薪假
依法樓主可以拿到8星期的產假薪水
你有算進去嗎?

依法不可以資遣孕婦
就算要給資遣費
那也得等產假完畢再資遣
也就是公司要給 產假的薪水 + 資遣費 + 特休假折算薪資 + 預告期間工資
以上東西,樓主的老闆只想用2個月的薪水打發掉
當然不好啊!


如果調解時最好的狀況就是下面這樣
產假 + 育嬰假半年 + 資遣失業給付半年,總之該拿的都拿了

差一點的狀況就是真的被資遣了
只剩下資遣費 + 預告工資可以拿

還有另一個選項就是最後雙方告起來了
前面有人提到告到最後如果贏了,可以拿到訴訟這錢間的薪資
但這可是很花精神跟時間的,跑法院、顧小孩
然後這樣也無法專心去找另一份工作吧
所以說真的最後這一選項是好是壞還是樓主自己判斷

我是支持樓主拿全部

badday wrote:
如果調解時最好的狀況就是下面這樣
產假 + 育嬰假半年 + 資遣失業給付半年,總之該拿的都拿了

差一點的狀況就是真的被資遣了
只剩下資遣費 + 預告工資可以拿

還有另一個選項就是最後雙方告起來了
前面有人提到告到最後如果贏了,可以拿到訴訟這錢間的薪資
但這可是很花精神跟時間的,跑法院、顧小孩
然後這樣也無法專心去找另一份工作吧
所以說真的最後這一選項是好是壞還是樓主自己判斷

我是支持樓主拿全部(恕刪)



沒有什麼最好狀況跟差一點狀況

勞基法怎麼規定就怎麼走,那些都是樓主"應得的"

又不是菜市場還可以討價還價
badday wrote:
還有另一個選項就是最後雙方告起來了
前面有人提到告到最後如果贏了,可以拿到訴訟這錢間的薪資
但這可是很花精神跟時間的,跑法院、顧小孩
然後這樣也無法專心去找另一份工作吧
所以說真的最後這一選項是好是壞還是樓主自己判斷

對正在上班的人而言
跑法院還要跟公司請假,很麻煩

但如果是在家帶小孩
大不了就上法院的日子揹著小baby一起去吧
反而是公司老闆生意忙,還要撥時間去趟法院
上法院這種事真的不用怕

如果告贏,連訴訟期間的薪資都拿到的話
算一算還是值得跑法院的

為了訴訟,花時間精力去研究相關法律規定
其實對自己也是有好處的
日後處理事情時,對於法律上的規定多少會有些概念
這些也都受用不盡啊!
旋風用心棒 wrote:
沒有什麼最好狀況跟...(恕刪)


真的嗎?

懷孕四個月以上

資遣費 + 預告工資 + 56天生產期薪資(證明並不是因為懷孕而資遣) + 非自願離職證明

我猜這是最慘的狀況,老闆應該也不會笨到搞到被告的程度
老闆會嗆說有律師大概是想嚇唬樓主,基本上調解時大概就結束了
當然還是可以告看看


提醒一下
樓主只要跟公司有接觸,記得都要帶錄音筆
下次懷孕記得先把產假請好,這很有利
請下去後,啥事都等妳生產完回來再講了
歪桑 wrote:
樓主,你好像還一直沒...(恕刪)

不好意思,我沒注意到,老闆開給我的其中一張上面打得是五月跟六月份的離職補貼證明要我簽名。
我只是要自己該拿的而已,並沒有任何想要獅子大開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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