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公司一進公司, 當年度就有十天特休(依到職日到年末比例計算)此外周休二日, 國定假日比照舊制勞退那個年代的(反正就是一堆紀念日也都休就是了)年終也是講好固定兩個月整間公司從上到下, 從總經理到技術員都是這樣---只希望林伯豐先生快點撤到美國去先不講薪資三倍起跳光是員工組工會這件事情就可以讓他跳樓了
taisun wrote:敝公司一進公司, 當年度就有十天特休(依到職日到年末比例計算), ...(恕刪) 何時可以開始請這十天特休?如果是今天才新進的夠格請這特休?就算是2個月前新進公司,試用期未滿三個月,請特休?
cougar2015 wrote:何時可以開始請這十天...(恕刪) 勞基法印象中沒有所謂試用期....待過的台灣公司基本上是依照當年度到職天數換算比例給特休七天....上班第一天就開始請特休的員工沒見過...
cougar2015 wrote:何時可以開始請這十天特休?如果是今天才新進的夠格請這特休?就算是2個月前新進公司,試用期未滿三個月,請特休? 一進公司就可以小弟我當年一進公司第一周就排休了...但這種模式在以往的台灣公司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