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963 wrote:
小弟現任職採購 ,有...(恕刪)
如果你認真還想保住自己的工作,大概就是先向老闆或主管自首、認錯、道歉一途吧,去留問題直接交由老闆定奪,或許老闆認為你還是人材,念在初犯,出發點全是為了公司,過程中不注意才做出逾矩的行為(理由怎麼掰隨便你),如果讓對方搶先一步公佈,坦白講場面真的不是很好看!
至於恐嚇罪,電郵確實令你感到心生畏懼的話,可以賭一把告告看,只是外人感受上有點見笑轉生氣...
53963 wrote:
小弟現任職採購 ,有時會和廠商一起應酬 .順便出入酒店結交感情.
但是不是每次都吃喝廠商的. 有時我也有出錢 ,最近收到一封匿名信到我電郵,
信裡有我和廠商在聲色廠所的照片, 並威脅我要好自為之,
不然它會公怖更多的照片, 且要讓我工作不保, 請問我可否報警,
說我收到恐嚇, 並把發電郵的人抓起來, 但我不知道是誰, 還有他亂拍我照和公佈我的照片,
是不是侵犯我的肖像權, 請教大大有什麼建議, 求求大家幫幫我 ,我懷疑是辦公室的A同事,
因為他有常說, 我常吃喝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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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教 小弟知道錯了
有人問到我和廠商付錢的比例 我可以坦白說 大約一半一半
基本上這攤他請 下次就是我請 但理論上真的一次都不可以
現在他又發了一封信來 叫我好自為知 也教我自己把工作辭掉
否則他會繼續公佈資料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可不可以告妨礙祕密或恐嚇罪?
因為他拍我的照和影片 沒經過我的同意 又把資料公佈在網上
我還是為我和廠商一起上酒店的行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