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公守勞基法,很難嗎?

勞基法是什麼能吃嗎 ? 一推工廠趕貨禮拜日也要上班

這樣的公司
很明顯是用違法省下的錢來多請一些人手
如果恢復全部守勞基法
它有能力請的人可能只剩20人

1.要回到原來的人力數,起薪只能降低
2.好吧就只用20人,額業額就可能跟著降低
3.因為看來可能毛利並不高,收一收算了,少了2,30人的就業機會。

這真的叫兩面刃。不是傷害員工或少了就業機會就是結束營業。死一死好對吧,一定很多人會這麼講。
低薪、低電費、低水費、勞工保障低...以上種種都是政府長期培養出來的環境,為的就是給這些企業主優渥的環境,你懂了嗎?
第1第4點勞基法沒規定,至於沒特休沒國定假日違法,但不懂得是這樣個公司為甚麼要待下去?等他找不到自然會改或倒掉

龍森 wrote:
月營業額500萬,假設稅後有二成利潤,每月可賺100萬,通常還會有業務出差報帳、保險費、房租、水電、設備攤提折舊等費用。剩下來的才有機會給30個員工做為薪資。我估計老闆應該是賠錢在做吧.......(恕刪)


哪一家公司帳是這樣算的?
公家機關對自己的員工都不遵守勞基法了,你還想要求民間公司守法?
除非是樣版公司,要不然沒幾間遵守勞基法的。

勞工奴性都深入骨子裡,(深有體會
讓慣老闆有從中榨取的機會。

只要違反勞基法都不做這家公司員工,
老闆哪還有機會壓榨?
何必多說討拍拍

直接告啊~~

何必多說討拍拍
老闆的答案永遠都是:會經營不下去, 難道關門大吉對員工會比較好嗎?

專業回答: 如果老闆說的是"真的", 做不下去就關了吧, 每個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 有手有腳願意做不會比你這裡差; 如果是"假的", 就對員工好一點





phuang3 wrote:
低薪、低電費、低水...(恕刪)

台灣政府給企業主優渥的環境?
台灣鼓勵企業投資的話
產業外移問題就不會一直存在了
目前國內的投資根本就是一灘死水 可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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