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hwu wrote:
你說的很對
倒一倒好了
但~員工呢????
失業~後續的補助也是從全民納稅錢補
沒有解決問題(恕刪)
這位大哥~~你聽不懂我的意思嗎
隨便1個景氣寒冬,要賠(少賺)的錢隨便都是1個孕婦的好幾倍耶


--------
個人認為
當不起老闆就去找工作當員工嘛
同樣的,當員工的愛做不做就回家吃自己嘛

不然帶種一點
直接公開聲明本公司不遵守勞基法嘛,孕婦一律資遣、一律無法享有勞基法保障
大家直接一點,才不會讓勞工有誤會阿

vipergt wrote:
醫生證明有.安胎假3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