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匠認為年輕人可以這樣防過勞死

Mirage-Ulysses wrote:
痾...如果是真心...(恕刪)


圖一的定存單金額蠻大的喔!! 年輕人真的要加油了.....
是這原因嗎~都開快車沒事就車上睡覺! 還真辛苦了
cman4434 wrote:
圖一的定存單金額蠻...(恕刪)

或許那並不是我全部的定存! (其實還有部份定存 就沒入鏡!此外還有一些儲蓄險。)
最後一張海外基金的金額 大於第一張所有金額加總哦!

房子+地市值 可能又大過於海外基金價值喔!



tedjackyx wrote:
那你為何不選擇開計程車?
只有你現在工作的1/4的工作量。


就像有的人寧願把時間浪費在那邊吹冷氣 坐辦公室 可能月薪四五萬塊 (就是一整天也沒做到什麼事- 痾 我是指我們這邊某些單位的公務員) 或許一般人覺得這樣很好 什麼事都不必做 就有四五萬

但要是讓我做這樣的工作 我會有點想自蓋天靈! 根本就是用寶貴的性命 耗在那邊 換那一點薪水!


就像之前,小月(我一人就可完全搞定),現加了一位新同事來協助, 導致可能有短暫空閒‧‧‧ (意即沒事幹)

所以我也在思考要跟資方說 這情況要是常出現,我就先離職! 或改成時薪制,可能一天去幫忙個四小時 六小時吧!


我不喜歡在那邊沒事幹 或做的事很輕鬆 還拿人家的錢!



可能每人的個性不同吧!!! 所以 在你發問之前 我真的沒考慮過去當小黃司機!


我已經算老了 若要浪費生命去做某些事! 便是要達到最強大的效率! 才值得我去做!(以不為五斗米折腰為前提之下)


(你看 我打字速度超越一般人那麼多-十倍是有的, 便知我多珍惜光陰!)




小黃司機 排班(耗掉的時間) 或路上晃晃(耗掉的時間) 等路人叫車 或偶爾要跟其它司機交際打打屁一下(耗掉的時間)

甚至在那邊抽抽煙 甚有些可能會在小角落小賭一下(這是我親眼所見 但不代表所有司機大哥都是這樣), 這些 都是在耗損時間!

這時間點 什麼效益也無達到 純粹只是時間的耗費 (我是不知本樓故事那位司機大哥 16小時 是 "一直都是在載客"? 還是16小時 也包括在那邊等待? 或無效益的"工作" "上班"?)



就像我前端所言 若我目前的工作 太輕鬆 或短暫時間沒事幹! 那我就閃人啦! 怎可耗費我的時間在那邊 若要耗費 就是要得到最大效益! [但就像我剛說的 長時間下來 半年以上‧‧‧ 真的是撐不了!] <=== 雖然我是中原第一人 但也發現 長期過勞 我也是會掛掉

[尤其是在室溫37 38 39度的環境下 一小時內要搬完一千多公斤(有一定的距離搬移)裝箱 疊箱‧‧‧真夭壽‧‧‧ 有一陣子 那時我真的想自掏腰包 再請一兩位很不錯 又精細 身手又好 年輕力壯 又很正派的小鮮肉來幫我] <=== 要很正派是因為老闆娘有顧忌公司正妹小妹妹很多,我所在的部門比較偏僻‧‧‧ 所以闆娘都不喜歡請男生!

不過現在沒之前那麼熱 也正值小月,也多一位新同事幫忙! 目前壓力 比之前還小了! (雖然常感覺新同事好像都沒幫到什麼忙 不過總是還是能幫到那麼一點點‧‧‧)










racingshop wrote:
計程車有排班休息時,所以16小時不是都開車,不算上班





車停在那邊,也許去附近與幾司機好友聊聊天,喝個小飲料 睡一小下,一下子就過兩三小時,這也包括在十六小時上班裏?

那些生產線上越勞 台基層勞工,八小時上班 也可以撥出兩三小時四處去晃一晃?喝個小飲料?看看正妹?
對啊! 運匠說的沒錯啊! 有什麼問題嗎?
上班族一個禮拜可以休兩天 還會過勞死? 有多少人每個禮拜都休不到兩天耶

勞團真的是破壞台灣秩序的惡劣份子
假借抗議的名義 卻叫警察不能回家 你們有人性嗎?

csfp1 wrote:
每天開16小時車,回家倒頭就睡
還有時間常看謝金河節目...(恕刪)


你凸破盲腸了...
2018年01月12日 21:13 中時電子報 王家禕
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昨日臉書發文,直指有計程車司機跟他說:「一天開16小時,都沒有喊過勞死」,還說會過勞死的,不是因為工作,「而是晚上不睡覺上夜店,上網咖,徹夜未眠加喝酒死的。」這段話不僅給予老謝「當頭棒喝」,也給了運將女兒的前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網路紅人周芷萱「當頭棒喝」,忍不住出面回嗆老謝是在「講幹話」。

前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網路紅人周芷萱今(12)日在臉書發文憤怒嗆:「開16小時不會過勞因為可以回家就睡?」那家事誰做?垃圾誰倒?小孩誰陪?衣服誰洗?

周芷萱以過來人經歷表示,她爸爸就開過計程車,真的回家倒頭就睡,因為這些事情都別人在做。他開計程車的時候都看不到他,家庭生活中根本沒有爸爸,最後甚至還開到罹患足底筋膜炎。

周芷萱諷刺說,的確是沒有過老死了,還沒而已,但職業病留著了,跟過勞死有差異嗎?只是沒死而已。「大老闆講幹話不用打草稿,都推給小黃司機就好」。
jeel54321 wrote:
《勞基法》修正草案10...(恕刪)
他的意思就是,你們年輕人不要過太爽,晚上下了班就回家倒頭就睡,不要去混夜店KTV,最好也不要跟情人去休息,這樣一定不會過勞死的
那個…疲勞駕駛是8小時喔

16個小時這種嚴重疲勞駕駛不應該驕傲吧

你這名嘴沒意識到疲勞駕駛是違法的
警察快來開罰單喔

不過可能連司機都是虛構的就是了





駕照也是雞腿換的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十四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4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交通部快來抓阿!
天天工作16小時

這跟半個機器人有何兩樣

以前讀書打工時

也是睡覺完打工,打工完睡覺

根本沒甚麼玩樂

連社會上發生甚麼大大大新聞都不知道

根本不知道怎麼跟人聊時事

還有老黃...

之前過勞死的

9成以上都不是你說的那種...網咖、夜店、喝酒等等

幾乎都跟你一樣超時工作

反而真的上網咖、夜店、徹夜未眠走的,好像不到1成耶
唉~
這老蟹從以前到現在都是看顏色講話

就是出來幫忙扭轉輿論.河蟹一下

真是很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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