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65 wrote:我是一個RD小主管...(恕刪) 您這個比較像我的觀點,推。我認識的驅動程式又老又強的工程師都是資策會20年前培養的一群,他們80%都不是本科的,但都很厲害;反而在這種硬技術領域裡,一些科班的根本就沒本事。台灣公司很妙,總是把責任歸屬當作第一,其他全部第二,天天簽呈每個崗位求對內交代不出包,結果會是怎樣公司自己負責。這導致什麼?導致員工只要關心流程正確,不必關心也無能關心公司成長,基層員工連給個好建議,他的小主管都會怕誤了自己的對內流程交代而選擇不冒險。我的客戶裡,有一家傳產出身的老闆轉做零售業,代理各國品牌商品(該技術領域)進口到台灣賣,在中部弄了一個倉庫和展示賣場,然後還做網路銷售,實體賣場的經營我不知道狀況,但是網路銷售的訂單一直被客戶說慢,多慢呢?今天下單明天後天才出貨。也就是說,今天下的單付款完成,要後天或大後天才能收到,如果碰到週六日,下單的人還要考慮是不是週六日能在家等收貨。我就問了他內部做單的流程,原來他編制的流程是:收單人員印出貨單>倉管確認有貨>把單送主管簽呈>主管確認出貨>送回倉管的出貨單位>出貨。這就是簽呈文化為什麼跟不上21世紀數位時代的原因,因為體制太舊,上上下下所有人求的都是簽呈的人負責。員工沒有門路幫助公司成長,員工也就當作那是你家的事了。『老闆,我有照流程走送簽呈,那...5號記得發薪水給我嘿。』其實員工心裡想什麼?(那是你家的事,好佳在我有送簽呈。)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一個部屬在工作上表...(恕刪) 一個好的主管,要以公司的利益為優先的考量~我選 11.依公司規定,直接開除 --> 符合公司的利益,畢竟一開始的起始點就是錯的!!2.裝傻不拆穿,但也不升等了 --> 只符合了主管的利益3.力排眾議,挺他到底 --> 只符合了該員的利益況且,知情不報,某方面該主管也是共犯,屆時東窗事發,說~該主管沒跟該員互通,誰相信??
1. 你是現職單位主管,依照表現報請提昇,故假學歷之責錯不在你,依照信賴保護原則,能力問題由你審核無誤;但其他問題,當由人事部門審理升職案。端看升職為報備制或核准制?2. 既然是「新」人事主管發覺,針對以假學歷任職的事件,當由「新」人事主管究責。3. 在歪國,直接開除,通報業界。但是在強國,有一個十分有趣的作法...開除、公告後,用原始身份資格,再行任用,以示惜才之心~~新人事就是不想捅馬蜂窩,才叫你處理...他一旦捅了,還會得罪舊人事同事。所以希望你私下處理...
把球踢回人事部就行.因當年他不是你應徵進來的,你只是幫他在公司等級上推了一把.應徵時人事部也沒有把個資給你看過查驗過.所以要留要開除就把球踢回人事部吧.就看他們.要開除就三方會議吧.千萬不要"主導".畢竟大家都是"打工仔"並不是公司經營者. 公司賺大錢時老闆買房/買車/養小三到小五自爽爽下,連買愛鳳來回饋給員工都認為是再割肉.職場上大家都是打工仔.擔任什麼職務就管好自己專職的工作就行,沒必要主動去當壞人,除非人犯我,我必犯人的準則下.還是當不知道或把球踢到正確的位置上.有問題時就依公司規定就行,不然公司規定是開出來當神拜.應徵時資料有問題,這是人事部的問題,並不是單位主管的錯,他們人事部也不想開第一槍,他們人事部要找槍手來墊背.有問題時就拿出來擋砲火,沒事下人事部業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