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老闆因為擴展公司太快導致資金有問題,從10月開始業務部門減薪1萬 11月開始大裁員
我也是被裁員其中一位 月薪28000 加上資遣費5991 共計33991
但是我未領到薪水(不只我所有在職員工也沒領到)
其中一位員工在12月份向勞工局申訴勞資爭議協調 但被勞工局打回 (這邊不知道是老闆去做了甚麼動作)
老闆在12月左右花了2-30萬請了一位律師搞定這件事情
律師讓他打給我們每個人說他現在沒辦法還錢 證明他不是失蹤惡性倒閉(因惡性倒閉有刑責?)
還打算先付我們每人一成薪資再用5年償還 (因先付一成可讓勞工局覺得他有心想還錢)
但他實際當然是打算...最多只付我們一成就可能不理我們了
這樣的情況 我們大家沒錢請律師 有甚麼辦法可以讓老闆還錢嗎??
請各位懂法律的或有類似情形的人可以幫幫我ˊˋ
--------------------------------------------------------------------------------
剛剛撥了通電話給處理這些事情的員工
原來是因為當初勞工局有發文下來了,但是剛好同時間老闆也跟那位員工聯絡說他有還錢的意思
於是那位員工就把協調取消了...............((真是大錯誤))
但後來就跟上面說的一樣 他只打算還1成!!!
剛剛也撥了電話給勞委會 勞工局
現在重新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最快須要三個星期工作天 看來是沒辦法在選前完成了...
而且薪資墊償也有可能會被打槍!!因為我們偶爾還是找的到老闆人 他並沒有完全性失蹤
這邊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和幫助!!!有最新消息我會報告的!!希望我錢拿得回來

非常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