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杯具史之瘋子老闆還錢來(救我>_

我在某間室內設計公司上班 職稱:老闆秘書 自100年6月底至11月底 共計5個月
期間老闆因為擴展公司太快導致資金有問題,從10月開始業務部門減薪1萬 11月開始大裁員
我也是被裁員其中一位 月薪28000 加上資遣費5991 共計33991
但是我未領到薪水(不只我所有在職員工也沒領到)
其中一位員工在12月份向勞工局申訴勞資爭議協調 但被勞工局打回 (這邊不知道是老闆去做了甚麼動作)
老闆在12月左右花了2-30萬請了一位律師搞定這件事情
律師讓他打給我們每個人說他現在沒辦法還錢 證明他不是失蹤惡性倒閉(因惡性倒閉有刑責?)
還打算先付我們每人一成薪資再用5年償還 (因先付一成可讓勞工局覺得他有心想還錢)
但他實際當然是打算...最多只付我們一成就可能不理我們了
這樣的情況 我們大家沒錢請律師 有甚麼辦法可以讓老闆還錢嗎??


請各位懂法律的或有類似情形的人可以幫幫我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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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撥了通電話給處理這些事情的員工
原來是因為當初勞工局有發文下來了,但是剛好同時間老闆也跟那位員工聯絡說他有還錢的意思
於是那位員工就把協調取消了...............((真是大錯誤))
但後來就跟上面說的一樣 他只打算還1成!!!

剛剛也撥了電話給勞委會 勞工局
現在重新申請勞資爭議協調最快須要三個星期工作天 看來是沒辦法在選前完成了...
而且薪資墊償也有可能會被打槍!!因為我們偶爾還是找的到老闆人 他並沒有完全性失蹤



這邊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和幫助!!!有最新消息我會報告的!!希望我錢拿得回來
非常感恩

zerong wrote:
我在某間室內設計公司...(恕刪)


默哀...

zerong wrote:
我在某間室內設計公司...(恕刪)


都肯花2.30萬請律師
卻不願意付員工薪水?
真是無恥
zerong wrote:
我在某間室內設計公司...(恕刪)

什麼跟什麼?
是打民事訴訟還是勞資訴訟?
分5年償還,你叫他去給狗啃
勞基法規定6個月內的工資是優先清償
還不起有工資墊償基金
法律的問題你可以找法律服助基金會
打官司是有補助的
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有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 0800308899

或是直接打到勞委會 02-8590-2567

選舉前政府部門最聽話了..
發文不附圖 此風不可長 沒圖沒真相 快貼圖上來
這種事情是要兩邊出來協商的

不是說他要分五年償還就五年

不是他說的算

除非勞工局他開的
我也申請過勞資協商過
基本上我覺得好像不難耶
不過~感覺是個沒什麼用的必走步驟而已
透過勞資協商才可以申請後面的薪資墊償什麼的
總之~我建議你們集合多一點員工
一起去申請協商
協商時會做成一個記錄
就算老闆沒去也會把你們這邊的說法記錄後變成一個憑證
之後 就可以再去申請薪資墊償

1.打勞工局申訴電話
2.打縣市政府申訴電話
3.寄存證信函給你公司

等勞資糾紛會議展開,五年期攤還不是他說了算。
會議時請把自己說的很可憐,沒這33K幾乎無法生存,
另外把公司寧可花錢找律師也不願意支付薪水與遣散費也列出。

以上請在選前快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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