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領時薪的人,用餐時間是否也應算工資?

網路上找不到明確答案,故來此請教大大們。

請問:領時薪的人,用餐時間是否也應算工資?

請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答
謝謝
文章關鍵字

dephine wrote:
網路上找不到明確答案...(恕刪)

領月薪的人現在都是
am 8~pm 5=9hr 中間也是一小時休息時間不計薪,如果要連中間一起算應該是am8~pm4才對
謝謝K大回應
但因為我不是領月薪制的,每月也沒有固定上班天數,所以才想請教勞基法中是否有規定日薪者用餐時間也算在給付薪水的範圍內?

謝謝 :-)
==============================
dephine wrote:
謝謝K大回應但因為我...(恕刪)


我沒出社會之前,不管在半公家機關打工或是一般公司打工,只要不是直接人員

都會扣吃飯時間

直接人員就是,設備報修人員,維護人員或加油員
間接人員就是只要坐辦公室的都是間接人員


勞基法我是沒有去詳細研究,不過現在上班的常態就是這樣
通常領日薪是以工作8小時計算.
以裝潢木工來說08點上工.12點吃飯休息到1點.5點下班.
第 35 條
(休息)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
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我也不太確定有沒有違反耶,但是休息時間本來就不算薪水吧
不過不應該直接除以9吧?你的10小時看來應該是要算成

8小時上班(109*8 = 872)
1小時休息(休息時間不算薪水)
1小時加班(109*1*1.33 = 145)

以上是我自己的感覺啦,也不知道對不對

===================================

我剛剛上網找了一下

按日計酬者工資算法

裡面第五點加班費計算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休息時間真的有到一小時再說吧
另外最低時薪是給外勞領的標準
會拿這個來跟台灣人講是真得很奇怪的事情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