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小企業多,以一個公司約30人計算好了
老闆不算
一個副總或總經理?薪水十萬不土匪吧
3個經理就好,一個6-7萬應該常態
基本部門:業務,財務,RD,品管,生管,總務,製造..3個經理應該夠少了
我以前聽過一家公司,3個股東,一個管業務,採購,總務等,一個管RD,品保有一個課長,剩下的另一個管(生管/製造等),員工約30-40個
一般貿易公司,也要有業務,財務,產品,倉庫等部門
你說小小公司,佔著最多支出的薪水,光4個人的薪水就要30萬,
一個月的薪水支出,80-100萬就好,扣掉30萬,剩下50-70萬給25個人分
一個剛好2萬~2.8萬
你說還有多少錢可以請員工??
每個月開門上班,就先負擔100萬人事成本,加上房租水電等,每個月基本開銷最少200萬
不是你不努力,不是你有什麼錯,更不是你吃不了苦,技藝有多差
老闆良心還是有一點,只是對主管有良心,對小員工沒什麼心肝而已
因為常常面對老闆開會的是主管,不是小員工,小員工作的業績都變成經理的,因為是由經理去跟老闆匯報
如果你是後勤,你做的功勞當然全部歸屬你的主管的,出事就是你的錯,主管永遠都沒錯
如果老闆還是一副沒有苦勞這回事,
你要出頭天,要多領一點薪水,
除了靠老闆良心發現,就只能騎驢找馬跳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