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有沒有勞保達人能夠幫我解惑一下:
我之前在區公所保健保保費一個月是749元
現在跟公司保第十一級級距($28,800)的保費是雇主60%,員工30%,政府10%
也就是雇主要負擔$1442,我要負擔$424,政府負擔$240
據我所了解幾乎所有雇主都會把這筆雇主需負擔的費用隱性或顯性的轉嫁到員工身上
隱性的可能是不調薪,顯性的可能直接從你薪水扣
總之算下來每個月保費接近兩千元都是從你身上拿
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但是估狗的結果 發現大多數人依然把公司幫員工保健保視為是員工的福利
兩千元和七百五 怎麼算都是自己保划算阿?
請問一下能不能夠請公司退保健保 自己再到區公所保呢?
會和勞保年資有所衝突嗎?
aa7a7 wrote:
不好意思 有沒有勞保...(恕刪)
公司退保, 改用個人保, 應該是為了省下 6% 的退休金提撥.
比如: 3 萬薪資, 公司負擔勞健保
勞保: 個人負擔 519 , 公司負擔 1815
健保: 個人負擔 424 , 公司負擔 1442
但是公司要另外提退休金 1800
也就是您收到 30000 - 519 - 424 = 29057 , 公司付的卻是 30000 + 1815 + 1442 + 1800 = 35057
如果您用個人保(以外聘或兼職計算), 3 萬薪資.
勞保: 個人負擔 1406 , 公司不用負擔
健保: 個人負擔 848 , 公司付補充保費 30000 * 2% = 600
退休金: 公司不用負擔
所以您實收到 30000 (好一點的), 公司負擔 30000 + 1406 + 848 + 600 = 31158 .
就是省下退休金, 以及把健保部份負擔改成政府負擔.
如果狠一點的公司, 甚至是給 30000 現金, 理由是 30000 包勞健保, 不可不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