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朝9晚6的上班族,
下了班打算做pm10:00~am1:00的打烊班,存點零用錢,
因為現在勞健必需雙重保,
所以雙重保後原任職公司都會收到函文,
因為我自己先承認有在兼職,
沒想到老闆約談了,
說我是正職工作,不應在外兼職,
希望我下班能好好休息,
才不會影響白天工作,
各位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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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老闆 那你給我加薪1W5
我每天做到10點再回家
你當初兼差那裏就不要保就好了
健保不必雙重保吧! 而且怎麼公司會收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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