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2日領月薪~6月底離職公司卻扣6/29及6/30薪水

我上網查領月薪不是底薪除以30嗎?
所以6/29及6/30週休2日也是要算薪水給我吧
(我離職單是填30號)
前公司這樣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另外我請事假2天
他扣的錢是3天的薪資...
請2天.扣3天 標準的違反勞基基..

而且離職日是30號.理應上班日數到30號沒錯.

應該是公司貪小便宜所以就不想給你這2天的薪水.

既然有離職單,那麼扣這2天薪水也是違反勞基基了

看你....要怎麼討..?
ㄚ是要簽什麼?

rex7181 wrote:
我上網查領月薪不是底...(恕刪)


都離職了
直接檢舉吧
省小條
讓他被罰大條

rex7181 wrote:
我上網查領月薪不是底...(恕刪)

所以基本上
離職日我都會先看是否為例假日
若是
會技術性跟主管告知
交接事項需多留幾日
直接寫信到市長信箱,5個工作日必回復
若有依預告10~15天提前申請離職~ 那公司該合理給付29~30日

若是事先請事假之後沒來再說要離職 例如 27~28沒來 然後跟公司說做到月底 連預告10~15天都沒有

一般公司若同意員工離職 也不可能佛心來著29~30還給你薪水~

事假除了扣日薪還會扣全勤
我沒遇過那麼好的公司可以離職日寫禮拜六日的,一定都是禮拜五,報到日也是禮拜一居多
最後上班日是那天??
離職單上填的離職是那天??
6/29及6/30是週休二日的例假日,若6/28走人那2天沒給是合理的
提拉米蘇~* wrote:
請2天.扣3天 標準...(恕刪)


我有打去勞工局詢問
她們說如果前公司還是沒給
我要自己去勞工局填寫協調單
才能幫我處理

kenhugh wrote:
若有依預告10~15...(恕刪)


有提前2週告知

最後是請前公司經理打去問勞保局月薪制的算法
他才願意把薪水給我

連同事假被多扣的錢一起匯給我
算是有個圓滿的結束
不然被多扣錢還滿e04的

賈雨村言 wrote:
我沒遇過那麼好的公司...(恕刪)


我也沒想那麼多
因為前公司很多地方都沒照勞基法走
所以只想趕快離開這個工作

rex7181 wrote:
所以6/29及6/30週休2日也是要算薪水給我吧
(我離職單是填30號)
前公司這樣扣有沒有違反勞基法?


你是6/28辦離職手續吧?
所以6/28就是最後一天了

那6/29..6/30..就已不算在職
單子填規填...依實際辦理手續為準
如果有勞保的話...也只是到6/28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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