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離職的一個公司,從今年三月做到五月,公司說會加勞健保,當時把我老婆,二個小孩和父母的資料給了公司,期間公司發薪資沒有薪資條,當時都以為公司有把家人的健保加入。
直到六月中離職後,勞健保改加入公會,七月中,健保局發來追繳單,追繳我期中一個小孩和父母的健保,三個月共計6700左右,奇怪的是這張健保單上本來是二個小孩和父母的健保費,可一個小孩的健保費被劃掉,所以是6700。
現在我打電話給我原來公司想確認公司是否有給我全部家屬加健保,但自第一通電話說明來意後,再也打不通。我也在想是否是健保局的錯誤呢,猜測公司沒理由只剩一個小孩的健保會不加,原本我父母掛在我和家人的名下,屬於第四人以上,可以不繳的,現在也被追繳。
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處理呢?默認把追繳的費用補繳上?公司那邊,因為我現在人在國外,也無法親至公司追問。
頂上去,有沒有人給點意見?
qinying3184 wrote:
剛離職的一個公司,從...(恕刪)

qinying3184 wrote:
剛離職的一個公司,從...(恕刪)


建議寄mail給前公司HR,說明你當初請公司幫你家人加保,今卻收到健保局催繳云云....,是不是其中有啥誤會? 還是公司當時未替所有家屬加保,請公司提供當初的加退保單影本給你..... 看公司如何回覆

寄mail的主要目的只是要留下白紙黑字證據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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