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大陸工作六七年,換過六份工作,做最久的工作快二年,最短的五個月。
現在二個小孩在台灣讀書,今年我们原本打算在台灣定下來,但因為在台每天加班到九點薪水也不敵日常開銷,加上这几年支援婆家,现在沒房沒車沒存款,还在外租房,適逢又一個工作機會就去了大陸。
這個工作機會是老公主動尋求的,是他在大陸曾工作的一個公司,因他的個人原因(年輕氣盛,和同事有些矛盾)離開了公司,當時老板很賞識他的工作技能,挽留過他,但他沒同意。這次老公留意到這個公司有此類工作崗位的需求,就聯繫了老闆,老闆給了他這個機會。
可是去了後,才發現現在的薪資狀況沒有原本那麼好,但也不至於太差,就這樣一直呆著,很努力的工作。而我原本也打算在他在該公司呆滿一年後,讓他為了小孩的教育一起回台灣,我找一份工作兩人一起努力。
可是現在老公在大陸的一個朋友給了老公一個新的工作機會,薪資比現有的多台币一萬五,而且機票公司出,一年四次,公司還有宿舍可以供眷屬住。現有的公司宿舍不適合眷屬居住。
矛盾在於,心裡覺得現在的工作機會良好,想把握住。但會愧欠現在的公司老闆,當初老公信誓旦旦表示會努力把握老板給的機會,認真工作,而現有的公司處於發展階段,很需要他。而且老公近年來常換工作,感覺現有公司辭职的話,好像名聲會不太好,畢竟工作的圈子就這麼大。
大家覺得該跳槽嗎?引導下我這個優柔寡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