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各家公司隨便要求員工簽這些東西,不知道他們所定的到底合不合法?少~二年...多 100年...反正台灣也無法可管.....不過一般公司不會給你"條款年限"的費用,甚至要求你簽"免費"....競業條款:1企業或僱主須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之保護利益存在。2勞工在原僱主之事業應有一定之職務或地位。3對勞工就業之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之範疇。4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失之措施。5離職勞工之競業行為,是否具有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
放心~~只要是免費或甚至價錢低的太誇張的在法律面前都是無效的也就是說...現在大部份公司簽的競業禁止條款都是簽心酸的ARM2402 wrote:看到各家公司隨便要求員工簽這些東西,不知道他們所定的到底合不合法?少~二年...多 100年...反正台灣也無法可管.....不過一般公司不會給你"條款年限"的費用,甚至要求你簽"免費"....競業條款:1企業或僱主須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之保護利益存在。2勞工在原僱主之事業應有一定之職務或地位。3對勞工就業之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之範疇。4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失之措施。5離職勞工之競業行為,是否具有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
大學畢,到過 3~4家科技公司,算一算總共簽了10幾年,退伍後不知道要等幾年才能找科技工作。不過現在的工作也蠻好的,雖然不是科技公司,但是靠時間換錢也不錯。。。。原來非科技公司比較輕鬆,公司經理喜歡聽黃色故事,請來的女助理整天也愛說黃色故事給他聽。所以喔,技術與學歷都比不上色文化的學歷來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