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公司當約聘員工,做了一個月水公司以我抄錯錶為理由,
不給委外公司薪水,而委外公司以我抄錯錶為由,只願意給我五千元,
但是我做一個月中午吃飯跟油錢都要五六千,只好去勞工局調解,而勞工局約下午一點半調解,
資方跟本不理,到二點十分才來、態度很強勢,我薪水二萬6,而我主張二萬元,資方說歡迎來告
而勞工局也說資方違反勞基法、不能以任何理由扣薪
但是說我抄錯錶也沒有照片,只有紙說我抄錯錶
這合理嗎?公司說要保勞健保,也沒有幫我保⋯
最後我一毛都沒有拿到⋯
請問我該怎麼辦?

ZEQUE wrote:
各位好
小弟在自來水公司當約聘員工,做了一個月水公司以我抄錯錶為理由,
不給委外公司薪水,而委外公司以我抄錯錶為由,只願意給我五千元,
但是我做一個月中午吃飯跟油錢都要五六千,只好去勞工局調解,而勞工局約下午一點半調解,
資方跟本不理,到二點十分才來、態度很強勢,我薪水二萬6,而我主張二萬元,資方說歡迎來告
而勞工局也說資方違反勞基法、不能以任何理由扣薪
但是說我抄錯錶也沒有照片,只有紙說我抄錯錶
這合理嗎?公司說要保勞健保,也沒有幫我保⋯
最後我一毛都沒有拿到⋯
請問我該怎麼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