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之前公司員工,因為公司沒發薪水,去勞保局調解。因為老闆調解都不出面,後來公司好像罰了20萬。
但是老闆願意被罰錢也不付員工薪水。

這樣的情況,員工能從罰款拿到應有的薪資嗎?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爭取薪資呢?
文章關鍵字
在勞保裡面有一項為「工資墊償基金」
若雇主仍不發薪資
勞基法罰款可以連續處罰
一直到改善為止

若惡意倒閉
則可以由該基金中先行支付

詳細辦法
http://www.bli.gov.tw/sub.aspx?a=V98UNOuUHmc%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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