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之前公司員工,因為公司沒發薪水,去勞保局調解。因為老闆調解都不出面,後來公司好像罰了20萬。但是老闆願意被罰錢也不付員工薪水。這樣的情況,員工能從罰款拿到應有的薪資嗎?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爭取薪資呢?
在勞保裡面有一項為「工資墊償基金」若雇主仍不發薪資勞基法罰款可以連續處罰一直到改善為止若惡意倒閉則可以由該基金中先行支付詳細辦法http://www.bli.gov.tw/sub.aspx?a=V98UNOuUHmc%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