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一我要請星期四 早上丟請假單給老闆老闆看到後 罵了一堆髒話 後來叫小姐跟我說因為不依規定時間請假 所以要我改請事假???公司最近規定 若要請特休必須於一周前請但是他又規定工作滿一年 特休七天 ""滿三年為8天"" 這合乎規定嗎??之前小孩發燒 臨時請事假照顧小孩 也被他罵....老闆74年次的 少年得志 頭家氣超重
呵呵~~之前我同事是提早一個月就請特休一天結果到請假前一天主管還沒有批准快下班時還跑來跟我同事說:"你的假我還沒有批,明天記得來上班"我同事也很瀟灑的回答:"假單一個月前就送給你了,批不批是你的事情,反正我明天不會來上班"最後主管還是把假單給批了
小孟紘 wrote:今天星期一我要請星期...(恕刪) 我也74年次的也是老闆我想問你請假4天特休是為了什麼?如果是為了連休好好的大玩特玩我覺得站在我的立場你這個員工也可有可無因為你從未站在公司的角度原因其一你的工作是否是無人可替代?其二你是為了玩樂而請假?三.你沒有跟主管好好解釋疏通小公司有小公司的考量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規則他不讓你請假一定有原因我覺得你要誠實的說並不是74年次就無法溝通換個角度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希望員工這樣請假嗎?如果每個人都有7天特休都這樣子搞公司不就被弄垮了我是依我的角度去分析如有冒犯請見諒
小孟紘 wrote:今天星期一我要請星期...(恕刪) 第38條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