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新聞,有一位人因為繞路回家發生車禍不能申請職災。
而我之前在大學擔任研究助理,待了一個月中,發現手麻離職工作。
復健三個月沒效,此時也檢查完手到腦部整個神經。
最後判定是"尺神經壓迫"傷到到神經,需要開刀做鬆弛手術。
開刀後醫生是說可以工作,但我知道台灣資訊業搞責任制,工作時數鐵定破十小時。
回家還要自己自修工作中專業知識,不然隔天上班沒辦法上手,所以找去工作。
開刀三個月後好了六成,只剩下最後一隻手麻痺,手有時候會痠痛麻。出外活動辦天整隻手痠痛麻。
要我繼續做復健,可能是脖子壓到神經。三個月沒好要去看神經外科。
問了開刀醫生,是否能申請職災呢?
答案是很困難,理由是工作時間短,工作沒有打卡(LINE算不算不知),是否有超時工作也不知,況且這是職業病要判決職災非常困難。就算去職災門診也不會過。勞保局說:要看職災門診。
結論是:自己倒楣工作傷害到神經,待業半年了。家人看我越來越不爽,一直啃老。
工作中,大家還是小心別得到這種病狀
PS:就算用護墊還是會造成這個病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