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家人的健保如果轉到區公所會比較好嗎?

以前沒注意過父母健保投保在我工作單位的費用問題,
最近發現我的保費比老婆的還多一倍以上,小孩是保在媽媽的工作單位,所以比較便宜,
但我爸媽保在我的工作單位,每個月多繳好多,當然如果能改到區公所,一樣是我繳。

所以問題
1.我有工作,父母能改投保到區公所嗎? (父母無工作證明),如果答案為否,接下來就不用答了..
2.父母保在區公所和保在我工作單位,有不同的權益影響嗎?
3.如果父母能保在區公所,但轉到區公所費用會比投在我工作單位便宜很多嗎?
依照現行的規定
如果健保有眷屬可以依附的話
是不行投保到公所
所以必須選擇薪資低的一方依附
若是沒有其他親友
此題是無解
不行
健保規定 子女父母夫妻有工作要互相依附

因為樓主有在工作且投保薪資較高
所以父母健保級距相對就高

有其它兄弟姊的話
可依附在他們那邊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6 條第2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3 口者,以3 口計。」舉例來說,小王與太太都是上班族,兩人的薪資差不多,家裡有3個未成年的小孩及已退休的父母親,總共7口。
 小王的父母親跟著小王加保,小王每個月得繳3個人的健保費;3個小孩跟著太太加保,太太每個月要繳4個人的健保費。如果小王可以妥善規畫眷屬的分配,讓父母親及3個小孩都跟著自己加保,那麼小王連同自己只要繳交4人的健保費,太太則只繳納自己的健保費,如此可省下2個人的費用。
http://www.moneynet.com.tw/money_2.php?i=404
Juiming6995 wrote: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6...(恕刪)


有查到說 公婆岳父母無法依附在配偶下
哪有那麼好可以附加在區公所名下的

沒那麼容易的, 限制很多

感謝各位回文,投保方式就就依目前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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