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家連鎖餐飲業的總公司當資訊人員,由於面試跟主管談的內容還有工作時間,我當初面試確認過的,但是在開始上班後發現主管跟我告知的有些許改變,這些改變假如在一開始有跟我告知,我就不會來做這份工作,這份工作目前我覺得對我有幫助的優點是薪資是我要的以及主管有找資深的人培養我技術,我知道吃人頭路有付出是應該的,但我想問大家的意見,假如已經不喜歡現在的工作內容要辛苦下去學個專長繼續做,還是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直接換工作
我也是類似的情況,目前在某協會上班當初面試時跟我講的是雖有假日出差,但最多一個月一次有津貼沒積假,所以沒有補休當時心想剛出社會,一個月假日出差一次也還行就接下了這個職缺進來後才發現假日出差是"平均"一個月一次有些月份不需出差,有些月份則要接連3~4週出差像我目前就是要連續工作+出差到8/8才能休且假日出差津貼比平日日薪還少月薪也只比德政22K稍高有點黑的地方是到職半個月還沒給我勞健保當初如果先知道這些,怎麼可能進來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地方XD面試人員通常都是報喜不報憂...如果覺得還能學得到東西不妨再留幾個月試試同時間也能繼續找工作,姑且當作騎驢找馬我目前也是規劃3~4個月後離職,再另做規劃
謝謝各位大大中肯的建議,我今天有把我覺得跟當初談到不一樣的部分,跟主管討論,主管的回答是考驗我的配合度,另外很多答案也是用歷史包袱回應,後面中肯一點回答是現在不能這樣做但是未來的哪天也許可以,現在的工作都是這樣人力銀行上開的內容跟工作內容有落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