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提所述,福委會乃員工提撥每月固定%的薪資而設立,所決議花費項目之方向,應該以全體員工適用,並不分性別、年資、年齡、職務、、等,而有所差異。上述所提之子女獎助學金,立意雖好,也有很多公司福委會的福利也有此項,但對於未婚或是無子女者,產生不公平之差異對待,應該設立此案嗎?此筆預算應由企業來支出,變成員工福利才對?
這個也想計較?只不過是灌入薪水再提撥出來而已,那筆錢本來就不會進你口袋,也可以直接提撥職工福利金,公司這樣操作是為什麼?看你是否打聽得出來。進公司十年的人也和剛轉正職的人享同等福利嗎?這樣很不公平哦!求公平根本不是你出來找工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