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幫我評評理...大家覺得這樣是不是不能吃苦?(文長慎入)

小弟第一次發文...請大家多多見諒
小弟的女友26歲原本在某家公司任職,薪水是兩萬三。
由於是小公司體制較不完全,說變就變,在職一年內,職務也被變動了三次,而且大多同事在這一年內也都換了一批人了(離職率超高)
所以小弟女友也萌生退意,就這在時女友的小時一起長大的閨蜜剛好跟她老公要去大陸加盟開飲料店,他們想找一個能信任的人一起過去打拼,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我女友,於是我們就約那對夫妻出來吃飯,順便談條件,我也可以多多了解他們那對夫妻的為人(我跟那對夫妻不熟)。

在這飯局中,我了解到那對夫妻老公他們家在台灣是開公司(貨運業),在大陸那邊也有開店面(據說也是賣吃的,但賣啥沒詳談),但自己沒在大陸顧,單純出錢請人家顧,然後跟她老公談話聊天後,覺得他們也不是那種很唬爛,算滿誠懇的感覺

以下是他們開給我們的條件:
月薪三萬台幣,包吃包住,包來回機票錢
住的部分我是跟他們特別強調依定要讓我女友自己住一間,他們也跟我們承諾,這沒問題,但是由於他們是住店面二樓,目前二樓還沒隔間,但它們店面還在裝潢,然後二樓會請人來隔間隔好,還沒弄好這段時間他們會先住親戚在大陸的房子(也是一人一間的)
在談的過程中有說到一開始是月薪,等開始回收了有賺錢了,賺到的錢會以合理的方式下去分發獎金,店內的收支完全公開,有賺沒賺全透明化,未來如果真的有賺錢了,要開分店,我女友一定是當管理者,甚至有股份。

或許在這樣的條件下有風險,薪水三萬塊也不高,但我們兩個討論後覺得出去多看看也不錯,大不了失敗了回來重新找工作,反正這家店我女友也沒拿錢出來。雖然怕我女友被騙(但想想從小到大的閨蜜應該不會騙她吧),也有想過是否我也辭掉工作一起去幫他們(但這風險太大,而且薪水對我來說太少),就這樣他們三個人,就出發到廣州了

一開始必須先到總店學習(總店員工老闆全都是台灣人),等到學會全部東西後,店也裝潢好了,就可開幕做生意了,剛開始都還OK,但一個禮拜過後問題慢慢浮現出來了,我女友發現她老公的態度很有問題,老是擺個姿態認為他是老大(雖然他們是出錢的人),在旁邊啥都做不幫忙處理只出一張嘴,連總店來指導他們的人也覺得他很糟糕,然後他們夫妻兩個每天都在吵架,晚上在房間裡因為意見不合吵的大小聲還捶牆壁摔東西,吵到我女友完全沒辦法睡覺,我跟女友每天晚上都會視訊電話,都可以聽到他們吵的大小聲,甚至吵到波及我女友,來大聲撞我女友房間門叫女友出去談,我都快嚇死了,怕我女友被他怎樣。

他們夫妻吵架的內容不外乎就是,他老婆覺得老公的態度及工作能力她不能認同,而且大家也還沒學完整,還不能開幕做生意,但老公一心只想趕快開幕,趕快賺錢回收,就在她老公的堅持下,店很勉強的開幕了,由於大陸開店做生意店面必須符合它們的規定,也由於趕著要開幕沒裝潢好沒符合規定,被抓包然後又被斷水斷電,他們兩夫妻又吵更兇了。

然後最不能讓我接受的事情來了,他老公說親戚的房子要收回去了,所以他們必須搬去店面樓上了,但店面樓上說啥有叫人來看過沒辦法隔間,必須花大錢全部拆掉才可以,他們為了省錢叫我女友委屈一點先暫時跟他們一起睡店面樓上有沙發床,之後它們有想要找房子租,到時再搬過去,我跟我女友都不能接受,跟她們談了後,他們答應先讓女友住在總店的宿舍(要付房租的),它們夫妻倆住店面樓上,本來相安無事,直到他閨蜜的婆婆(他老公的媽媽)一通電話跟我女友講說,叫他委屈一點不要住在那宿舍,跟他們夫妻倆一起住店面樓上擠一下,說跟夫妻倆一起住沒關係不會怎樣,因為他現在住那邊是在浪費她的錢..浪費她的錢..浪費她的錢,我聽到整個都火大了,還跟我女友說啥她沒做過生意不懂,要體諒一下他們做生意必須要凡事都要省一點。我女友跟他閨蜜反應後只得到,錢都是她婆婆出的,一切都只能她婆婆做主。

聽完這樣我跟我女友都一致覺得那邊沒必要再待了,跟他們夫妻說完後,也跟她婆婆說不想待了後,居然他婆婆說我們再浪費他的時間跟金錢,回來的機票錢也不會幫忙出,自己想辦法...

總店的老闆知道我女友不待了後,就很積極地想把我女友拉過去幫她忙,也開出一個月四萬五的薪水(包住不包吃)
但我女友還是覺得算了
就這樣被他們夫妻還有她婆婆覺得我女友不能吃苦甚至是浪費他們的錢跟時間,不懂得體諒她們做生意的模式..就這樣我女友自己花機票錢回台灣了



文章關鍵字

Jimmy 黃 wrote:
月薪三萬台幣,包吃包住,包來回機票錢


還不如去台積電當女作業員都比這個高
你遇到媽寶了嗎???

從一開始聽到那薪水, 就應該別理他們了!!!
就當學個經驗啊,凡事都是難忘的第一次

以後就懂簽約承諾書的重要了,嘴巴講講都假的

和朋友絕對不要有金錢上的關係

搞不好以後他們夫妻倆還會一至認為是你女友害了他門


就現實上來說

月薪三萬去大陸

其他東西都是看不到拿不到的...

講白點,根本是傻子

過去那邊應該工時不只8hr,也不是周休二日吧...

待在臺灣待遇再差,至少還有勞健保這些基本保障

願意做多加點班要有三萬應該也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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