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弱的問一下各位先進們..以一年多的資歷..被獵頭看上..被找去對手公司面試..薪資大概開原本的多少會比較適合?
文章關鍵字
去對手公司當然1.5-2倍起跳

如果對手公司在大陸就三倍
室內撐傘 wrote:
以一年多的資歷..被獵頭看上...(恕刪)


我覺得開個2倍薪水粉合理的。

強者偶前副總被挖走,
還帶走一批團隊。

外傳是2、3倍起跳,
還外加安家費。

一年多的資歷有點少,
2倍差不多了。
獵頭公司也是會篩選
開太高小心機會流失
行業、職位是什麼
自己的評價值多少
根據我的觀察..非管理職來說兩倍已經接近是在台灣這行業待十年的價錢也是天花板了
可是考慮到上下班時間、休假制度和公司風氣..下一間公司大概比不過現在這間公司..沒兩倍可能也沒那麼大的動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