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最近公司要與我們簽訂承攬契約,
查了一下承攬的規定是「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但公司又有規定我們作業時間,如早上9點~晚上9點,
以及要我們使用手機或平板到公司系統上傳作業照片和打卡,
這些他都能主張是「一定之工作」嗎?
如果可以規定我們作業時間和必須回報公司系統,那和正常員工不是一樣嗎?

不知是否有法律專長的大大可以解答的~
文章關鍵字
這部分真的要搭配合約吧
syura wrote: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恕刪)

syura wrote: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恕刪)


問簽約的人就知道了.不然就大家撕破臉來告吧.
syura wrote: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要與我們簽訂承攬契約,
查了一下承攬的規定是「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簽承攬就代表你不是它花錢請的員工
而是他花錢請的包商

你就沒有勞保了喔
因公受傷....沒辦法找他討
因為不是你的雇主..是你的業主

就像我是個開挖土機的..出去接工作一樣意思
業主跟我說好
要做多少事可以領多少錢一樣意思

我要是爬挖土機跌倒摔破頭
或是上下班途中出車禍
我要自己負責
syura wrote:
但公司又有規定我們作業時間,如早上9點~晚上9點,
以及要我們使用手機或平板到公司系統上傳作業照片和打卡,
這些他都能主張是「一定之工作」嗎

雙方約定的內容
當然要雙方同意就沒問題

不過重點就是要...
拿他多少錢....要做多少事
條件談得攏..雙方都同意

還有...以前你們領的是薪水
簽了承攬就變成請款了

你會上網問這個問題...
代表你不像我們這些在業界打滾的老狐狸
你會吃虧在一些你不清楚的細節
我是建議你不要簽這東西

就之前社區清潔工作外包與勞資顧問討論的結果, 承攬的標的為工作內容, 所以不能限制工作時間, 做完規定的工作就可以收工, 上傳作業照片則可視為雇主確認工作成果之依據, 如雇主能指出工作成果不符承攬契約內容, 可扣除金額或是要求承包商額外花時間完成, 但是就如上面大大所提, 承攬契約, 公司就沒有提供勞健保, 請自行評估.
syura wrote:
是這樣的,最近公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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