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朋友的公司很奇怪,訂在每月15日發薪,他們的公司在過年前不提前發放薪資,而是扣到2月15日才發放,沒有年終,只發放一人1000元紅包,朋友告知及抱怨此事時,我也覺得這公司真的很怪,但是仔細想想也似乎沒有錯!我覺得這公司的整體發薪模式超級怪,但朋友合約內訂每月15日發薪,到公司至今6個月,也不有延後或不核薪的狀況,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公司我想提問看看,有人有不同看法嗎?還是這樣的方式也算正確?因為我的想法,在農曆過年前不提前發放薪資,請問員工怎麼過年?
一般發薪日當天如果是正常工作日,就是當天給,除非遇到發薪日當天是假日就提早給,但如果明定15號發薪水...15號是正常工作日,不提早似乎還說得通...這只是一間沒年終的公司,不算刻意扣薪水...但只能說老闆不會做人XD
fox.simon wrote:一般發薪日當天如果是正常工作日,就是當天給,除非遇到發薪日當天是假日就提早給,但如果明定15號發薪水...15號是正常工作日,不提 這樣講也沒錯,不過這個年,員工怎麼過?而且也不願發放年終,聽朋友的口氣,公司今年的業績應該有小賺,不過如果沒錢發放,也不違反任何法令,不過我是直接建議他年後就離職
這公司不能待了 連員工能不能過年都不考慮的老闆 沒有跟隨的價值年終發不發公司有沒有賺錢 但是連基本該為員工考慮到的事都沒考慮老闆不及格...當老闆很辛苦 不是沒有同理心 我自己也是老闆我們公司是 薪水 年終 全部提前發 一小部分核算不出來的津貼年後發
先問問朋友的公司是不是外商公司吧。因為外商公司不信這套,可能公司也沒再拜拜,我個人也是支持拜拜燒金可以省掉。至少公司都是照規局來,如樓上所說的,如果月薪薪不是很高的話,有沒有發年終其實都沒差了。因為年終不是公司應該給的,有些老闆都算的很聰明,一年該給多少員工薪資就給多少,加上年終可能就剛好給12月他想給的月薪標準,所以有發年不一定是好事,只是把你原本月薪該給你的薪水改到年終去了,重點是年終還可以不發沒關係。
小弟就在外商工作, 之前待的美商vendor過年會提前發當月的薪資+紅包(NTD3000)現在待的德商沒有提前給當月薪資的傳統,但額外紅包(不算在年終)過年前一周發NT5000不少"純血統外商"(不是假外商/掛著外商皮的台商)針對民俗節慶,給的都比本土台廠還大方只能說台灣老闆苛扣員工的態度 大概就像中共對待底下中國百姓的態度一樣"寧與外人,不予家奴)赤焰蒼龍 wrote:先問問朋友的公司是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