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已逝
那只好照比例分
例如你技術股4 他金主6
那剩下的20就是X0.6 給他

如果都沒講好
就只好坐下來談
H克 wrote:
各位好,個人目前 2...(恕刪)


過河拆橋?
sendakgg wrote:
那只好照比例分例如你...(恕刪)


謝謝回應。
是真的都沒講好,且金主讓我的感覺是他很缺錢,他後來也換了幾份工作。若是在商言商,我還是必須和他拿回,是嗎?
H克 wrote:
謝謝回應。是真的都沒...(恕刪)


我會認為你跟他比較像是董事和經理人的關係,
你想擁有公司你就要出價跟他買股份,
若要自立門戶就兩手空空走人,
代表她出資30萬元你零出資出技術
你有領薪一共領走公司41萬四千元 她領走0元
以共同經營來說 她算很厚道了..只是你們沒說清楚是真的有點麻煩
建議雙方好好聊聊...至少兩方都能夠接受的最低原則
如果是我會談自己也入資也補齊另一半出的30萬.
也或者因對方缺錢改成總資金變成40萬..你拿20萬出來..10萬入公司戶10萬還她..
兩方各持股50%...但相對的因營業上軌道..薪資可以要求提高...
如果不厚道的話當然你可以說退股..把剩下20萬還她另外重新營業...甚至不還她..
你的技術股在你領薪同時已經享有了...我只能對方很厚道了...至於你夠不夠厚道就摸著良心囉..
這年頭良心被狗啃的不在少數...所以怎麼做都取決在你身上...好好聊吧...
以上純屬不良建議
單就論述上
感覺像是她幫你創業
你市場已經開始穩定後
想把她踢走
還是踹兩下再踢走.
也或是給筆錢叫她滾蛋還是她自己出的錢的幾個選項在考慮
而不是站在善意立場上做合資討論耶...
生意但求圓融...當年她幫你 現在你呢...
摸著良心,看你這一年半來得到了甚麼?

41萬多薪資,更重要的得到技術,人脈,漸入佳境的營業額,

你的金主得到甚麼?







為什麼要拆夥?
創業要窮三年!
努力堅持下去就是你的,
還是你想自己私下搞?
你屬正常人=不厚道

合夥做=不意外

正常人不會感謝另一方的辛勞只見眼前利益

別人會覺得你不厚道

但你一會覺得你是理所當然

沒利用價值了~因你都學會了

職場上很常見~老闆都是這樣出身的

H克 wrote:
各位好,個人目前 20...(恕刪)


拿薪水的跟拿錢出來的,永遠不對等,大家都在賭機會

你拿 23k x 18 個月,約 41.5w 現在銀行有20w,所以約62-65w

他拿了 30 W ,表示18 個月賺了32w,都在你的口袋,

現在你想跳船了,他被卡住了,

你應該先拿22w出來,連銀行的20w 也都是他的

你們再來討論對半分

不然你還想要什麼?

如果你不想拿錢出來,有什麼立場跟別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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