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弟剛到一間新公司上班,當初面談薪水是3萬7但是要簽約兩年,但是合約一看是本薪2.8萬加簽約金9000問2.8是有包含津貼嗎⋯⋯人資是回答沒有,但是上班一週後詢問同事底薪是2.2其他都是什麼伙食津貼電話津貼加起來再加簽約金,感覺有被欺騙.目前想要離職但是要賠償2.5萬的違約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用賠償離職嗎?且下班時間1830但是簽約後才說要1900才可以下班但其實都沒辦法準時走,搞的晚餐都八九點才能吃,目前上班不到半個月,請各位大大們協助謝謝
所有相關的資料要記得備份,合約,薪資條,打卡記錄等等勞動局有提供免費的諮詢,建議去接觸看看如果能證明當初簽約時資方答應的條件沒有履行,那離職應該沒有太大問題,就看資方願不願意好好談了,可以先尋求勞動局的建議如果無法證明的話或是資方有依答應的條件履行,那可能比較複雜一點,還是建議你尋求專業的建議抱歉我並非法律上的專業,只能提供一條管道給你去試試看希望你能順利離職
ta850038 wrote:,感覺有被欺騙.目前想要離職但是要賠償2.5萬的違約金,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用賠償離職嗎?且 選我~選我~我有經驗!很久很久以前在遠東那個園區我也簽過兩年賣身契,我同事未滿兩年逃兵時落下一句話,敢扣我薪水一定讓你上報!輪到我逃兵時...我對經理說~希望比照前同事辦理!所以全身而退~
華亞科學園區附屬亂葬崗 wrote:選我~選我~我有經驗!很久很久以前在遠東那個園區我也簽過兩年賣身契,我同事未滿兩年逃兵時落下一句話,敢扣我薪水一定讓你上報!輪到我逃兵時...我對經理說~希望比照前同事辦理!所以全身而退~...(恕刪) 那個園區是光電產業的吧人資還很驕傲的說2年內離職要賠2.5萬
假設你跟公司說做到這個月月底, 公司月底時還是要先發薪水給你.但是公司不能直接從你薪水扣兩萬五後再把剩下的給你, 如果這樣做, 去勞工局, 保證公司會被罰款後還是要給你應有的薪水....所以橫豎你都可以拿到薪水, 接著是你要不要拿出兩萬五的問題了. 如果你不拿, 那就看公司告不告你, 就算告你, 這官司也有得打了.但是千萬別傻傻的跟公司說那你就從我薪水裡面扣兩萬五或者自己乖乖的把兩萬五拿出來呀~~~